2020年山东省房产估价师考试听说会提前,是真的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年已经到来,伴随着2020年一起到来的还有今年的房产估价师考试,不少同学对即将到来的房产估价师的考试还比较茫然,开学后会迎来一波房产估价师考试备考热潮,好多的同学都在说房产估价师的考试时间要提前,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疑问哦。
一:先来给大家介绍介绍吧,房产估价师考试简介:
房地产估价师在国外已有几百年的的历史,最早产生于英国,理论基础深厚,现如今在各国发展得比较成熟。1999年6月1日,我国房地产评估业第一部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正式实施,对房地产估价原则、程序、方法、结果及评估师的职业道德都作了规范。最早的一批就是在1999年。所谓房产估价是指以房地产为对象,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客观合理价格的估计,推测或判断。也就是说房产估价师顾名思义,就是对房子进行估值,这就是房产部估价师。
二:接下来咱们就来看看2020年房产估价师的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吧
2020年的报名时间坐等公布,房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考试的6月-7月开始报名,具体的报名时间请等待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的官网公布,也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房产估价师的咨询网页,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19年的报考时间如下:
重庆:2019年8月9日-19日
陕西:2019年8月19日-23日
宁夏:2019年8月8日-25日
甘肃:2019年8月5日-15日
黑龙江:2019年8月23日-29日
河北:2019年8月5日开始
贵州:2019年8月19日-23日
云南:2019年8月12日-21日
北京:2019年8月开始
内蒙古:2019年8月15日-26日
吉林:2019年8月9日-18日
辽宁:2019年8月12日-25日
广西:2019年8月9日-19日
西藏:2019年8月1日-22日
湖南: 2019年8月12日-21日
山西:2019年8月5日-13日
江西:2019年8月5-14日
山东:2019年8月12日-21日
上海: 2019年8月9日-17日
湖北: 2019年8月2日-8日
天津:2019年8月6日-15日
四川: 2019年8月6日-25日
江苏:2019年7月22日-12日
青海:2019年 8月7日-19日
海南:2019年 7月29日-23日
安徽: 2019年7月26日-12日
浙江: 2019年8月6日-15日
福建:2019年7月23日-16日
三:最后就给大家揭晓一下,2020年房产估价师的考试时间安排:10月17日和18日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7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以上就是2020年的考试时间,那么和去年考试时间来看,是并没有提前的哦,所以大家不要听信外界的传言,要以考试公告为准哦,
2020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在即,请各位考生调整好学习心态,抓紧时间复习,如果还有什么不懂欢迎各位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咨询。祝同学们,顺利通过房产估价师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要式合同
E.双务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才能成立,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但对于法律有特别的形式要件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6.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例如,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丙为担保乙偿还借款而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则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甲丙之间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
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即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效;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
该宗房地产未来16年后的28年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今天的价值为( )万元。
B、 214.85
C、 829.94
D、 1044.79
1(或 l00%)等于定基发展速度;而环比增长速度加上 1(或 100%)等于环比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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