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房产估价师考过了之后还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时间:2020-01-18


内蒙古新的一年考试了哦,房产估价师的新一轮的考试即将开始了,中国市场的房地产业也是发展的越来越繁荣,房产交易也就需要房产估价师,所以现在也是越来越多的人来报名考试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很多同学都在问,房产估价师的考试通过之后有时间限制吗?不要着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讲讲房产估价师的证书考过之后的注册有效期限哦。

房产估价师考试介绍:

根据《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国家开始实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从1995年开始实施。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制度。每年考一次。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之后证书全国范围之内通用的。

房产估价师的证书管理:

第五条 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应当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注册.意思就是在成绩合格之后三个月之内完成注册。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初审机构(以下简称注册初审机构)。

第七条 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需要联系聘用的单位,进行注册填表。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本办法第十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注册初审机构;

(三)注册初审机构自接到注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其注册申请的决定;

(四)注册初审机构决定受理注册申请的,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注册机构审核。经注册机构审核认定,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办理注册手续,颁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犯过事并且未满5年的不能注册。

(三)因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不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或者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的;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逾期未申请或者虽经申请但未获准注册的,其资格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可保留二年。在资格保留期限内申请注册的,经审批符合注册要求的,准予注册。二年期满后再申请注册的,需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组织的估价业务培训,并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方可准予注册。

第十条 申请房地产估价师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该证件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二年的,应当附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 根据本办法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其注册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计为三年。最重要的一点来咯,房产估价师的证书考试合格之后,三个月之内注册证书,并且证书的有效期限是三年哦。

房产估价师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产估价师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意思就是高中毕业只要是相关的学科,出来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意思就是相关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出来工作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意思就是有房产相关的学士学位,出来工作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意思就是有相关的学科硕士学或者研究生毕业的,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博士学位的。意思就是学习的相关的学科博士生,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意思就是没有上诉的学历的,只要有相关的国家统考的资格证书的,有10年的工作年限,其中从事房产估价实务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6年的,表现很突出优秀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学历必须要国家认可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也就是你实际的工作年限为准,不是按照领取到毕业证之后的开始计算。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意思就是在之前参加的全国统一的考试中违规作弊被记录过的人员或者几年之内不允许参加任何考试的人员不能参加。

最后肯定还有同学们疑问,考到房产估价师的证书之后,可以从事什么方面的工作呢?

不要急,51题库考试学习网马上告诉大家哦: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也就是给房子进行估价相关的工作。

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在一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评定、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行业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业务范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房地产估价师执行业务,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在房地产价格评估过程中,因违法违纪或者严重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权向签字的房地产估价师追偿。

以上信息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来的2020年房产估价师考试的考试信息,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对估价师的报考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应该知道了房产估价师的证书的考过之后的有效期限了吧,注册证书是三年有效哦,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告诉大家的是,房产估价师的考试肯定是有难度的,既然大家选择了报考,那么就一定要坚持下去,相信收获证书的那天你一定会感谢努力的自己,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会及时给大家带来房产估价师考试的最新讯息和复习技巧,一直陪伴着大家学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因为这种业务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产,可以是银行赚取更多的存贷差收益。(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间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赚取的是手续费等服务费。P254。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清偿能力指标一般有( )。

A、借款偿还期
B、偿债备付率
C、投资利润率
D、资产负债率
E、利息备付率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清偿能力指标包括借款偿还期、利息备付率和资产负债率。

评判一个评估价值是否正确,很重要的一点是检查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是否遵循了应遵循的估价原则。(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估价原则的作用。评判一个评估价值是否正确,很重要的一点是检查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是否遵循了应遵循的估价原则。参见教材P154。

2003年9月,北京DC房地产公司将其名下的JM大厦作价入股北京zL集团有限公司,JM大厦的产权归后者所有。在此之前的2003年8月,双方曾委托两家值得信任的评估机构对JM大厦进行了估价,双方以估价结果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以JM大厦作价1.2亿元人民币入股。

请问:

1.何为房地产转让?

2.城市房地产转让的合法方式除买卖、赠与外,其他合法方式有哪些?

3.房地产转让估价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城市房地产转让的合法方式除买卖、赠与外,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房地产转让估价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从估价时点上看,房地产转让估价多数是在转让前进行,估价时点则在估价作业日期之后。
(2)从委托人和评估主体上讲,房地产转让估价可以委托社会任何一家值得委托人信任的评估机构评估,委托人既可能是买方和卖方单独委托,也可能是买卖双方共同委托,这是一种自愿的行为。
(3)从估价目的和要求上讲,房地产转让评估只是为了了解、掌握房地产交易行情而进行的评估,其目的只是为了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有一个参考价格,它带有一种咨询性,如买方需要了解购买一宗房地产时,可能实现的最低价格,而卖方则需要了解出售房地产时可能实现的最高价格。作为评估机构,对该宗房地产进行评估时,其评估结果可能是有一定摆动幅度的价格区间,估价人只对估价信息和结论合乎估价技术规范和职业规范负责,而对房地产转让定价决策不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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