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房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考试题型
发布时间:2021-12-03
2021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已经结束,备考2022年的考生们可以开始备考了。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为大家分享2022年房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考试题型,一起来看看!
一、考试题型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科目卷面满分100分,题型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三种。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多个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正确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多个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三)综合分析题(每大题由若干个小题组成,其中的小题既有单选题,也有多选题)。
注:单项选择题(共60题,30分)、多项选择题(共40题,40分)、综合分析题(共4大题,20小题,30分)。
二、房估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级别为免一科):
1.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 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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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自己开发前提下评估出的价值,要小于自愿转让前提下评估出的价值
C、自愿转让前提下评估出的价值,要小于被迫转让前提下评估出的价值
D、自己开发前提下评估出的价值,要小于被迫转让前提下评估出的价值
B.有害废物
C.无机废物
D.一般废物
E.颗粒状废物
B.只能承受比中位数房价更低的房价
C.能够承受比中位数房价更高的房价
D.可以承受平均水平的房价
目前,我国政府虽然不能直接作为城市房屋的拆迁人,但是政府可以作为土地一级开发者。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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