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相关知识》章节重点(37)
发布时间: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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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定危险保险与一切危险保险的含义及区别
特定危险保险是指保险人仅承保特定的一种或数种危险的保险。
一切危险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的危险为合同列举规定的不保危险之外的一切危险的保险。
2、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的含义及区别
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完全任自己的意愿进行投保和承保的保险。
法定保险也称为强制保险,是指依据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来强行实施的保险。
3、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是指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协议。
4、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含义及其区别
保险人也称为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也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被保险人俗称“保户”,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受益人也称为保险金领受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的概念和作用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委托,办理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风险评估,或者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等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或证明,并据此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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