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备考小窍门,助力通关土地代理人考试!

发布时间:2019-07-11


奋斗在备考土地代理人一线的考生们,你们有没有一个好的备考窍门呢,如果没有,别着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8个备考小窍门,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1.调整生物钟。

为了备战考试,大家就要趁早调整好作息时间,把每天复习、娱乐活动、休息睡眠的时间安排合理,按计划行事,避免忙乱和毫无计划。

2.全真模拟考试。

给自己一个安静的环境,一个固定的时间,模拟考试的时间安排,适当做一两套模拟练习,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点,但是千万记住题不在多而在于精。做完后对照书本,认真分析思考,了解老师的出题思路及知识点的考核方式,以达到举一反三,提高学习效率。

3.抓住最佳记忆时间。

心理学研究证明,早上起床后半小时及晚上睡前半小时记忆效果最好,也许个人也有个体的差异性,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抓住最有利的时间段进行记忆。

4.劳逸结合。

调节情绪、消除疲劳、养精蓄锐,以稳定、饱满的情绪迎接考试。但是注意适当,不宜过度疲劳或者过度亢奋。最好不要看电视,特别是容易上瘾的电视节目或游戏,不然容易在大脑形成优势兴奋,抑制已掌握知识的发挥。

5.调整饮食。

平衡营养,不可大鱼大肉,暴饮暴食,以免引起胃肠功能紊乱,不利于考试。

6.调整睡眠。

从考前一个月开始就尽量不要熬夜了,根据自己的情况,11点前睡觉,保证一天睡眠时间不少于7小时,中午可以午睡或休息30分钟。考前一天晚上不可过早上床,否则会容易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影响睡眠质量。

7.调整心态,心平气和。

尽量不与人起纷争,心平气和对待考前的一些事情。考前一些紧张在所难免,有些焦虑不要看得太重,否则会影响考试。学会调整情绪,深呼吸、走进大自然、与人诉说、保持微笑等等。

8.增强自信心。

不做太多难题,不宜一味地、漫无目的地找新题,而是把之前做过的习题、模拟卷拿出来看看,着重看看以前的错题,从这个错点多方位思考记忆,使自己不熟悉的知识点能够牢固掌握,同时强化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点,增强信心。每个人掌握的知识程度不一样,考试的目标就不一样,只要达到自己所能及的目标,考试就是成功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8个备考复习土地代理人的小窍门,你们学会了吗?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

A.国务院总理
B.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局局长
C.桂林市工商局局长
D.广州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答案:D
解析: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消费者协会是社会团体,其协会会长不属于公务员。

下列关于我国行政法法源,说法正确的是(  )。

A.宪法在我国人民法院的判决中不宜直接引用,所以,宪法不是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B.我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发布的判例,下级法院应当参照,因此,这些判例具有准法源的作用
C.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当我国加入的条约或协定的内容与宪法不一致时,应当以我国宪法为准
D.国务院关于法律具体应用的解释是行政解释,只对下级行政机关具有拘束力,因此不是行政法的法源
答案:B
解析:
宪法在我国法院审判活动中一般不直接引用,但是这并非判断规范性文件是否为行政法法源的标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许多内容是和行政法有关的。国际法渊源的效力高于国内法渊源的效力,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国务院的法律解释,不仅约束下级行政机关,也约束行政相对人,所以也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内容,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占有是对土地事实管领的权能,但占有人不具有法律上的地位
B.使用权是对土地依其性质和用途而加以开发、利用、经营的权能
C.土地的所有权人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于他人则受益权也一并转让
D.处分权是指对自然状态的改变
答案:B
解析:
占有是对土地事实管领的权能。现代民法为保护他人占有,赋予其以占有人的法律地位,并使占有成为一种单独的物权。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于他人而保留一定的受益权(如收取地租)。处分是对土地实施事实变化行为或者法律变化行为的权能,是对物上权利状态的的处置,单纯对自然状态的改变不构成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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