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考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4)

发布时间: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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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对划拨土地上房地产的转让做出了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否进入市场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就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而言,在高达99%的存量城市土地仍然为划拨土地,国有土地出让市场因资金短缺所限而发展缓慢,而通过征用集体土地增加城市土地供应又受到诸种因素制约的现实情况下,应该以多种方式促使存量土地进入二级土地市场。因此,允许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条件,有限制地进入二级市场是我国现实的要求,也是鼓励原划拨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合理用地,防止土地的闲置、浪费,发挥土地利用效能和经济效益,确保国土资源不流失,以达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客观需要。因此,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理作了比较灵活的规定。

首先,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对符合出让条件的,应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转受让方缴纳出让金。划拨土地是国家根据土地使用者实际需要、用途交付其专项使用的,因此,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必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规定由转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不仅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并可避免因房地产私下交易而造成国家土地收益的流失。根据我国城市发展城市房地产的政策取向,划拨土地转让应当尽可能采用缴纳出让金、办理出让手续的方式。实践中,无建筑物的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厂房、宾馆、写字楼、商品房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的转让,一般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

顺便指出,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情况下,所谓划拨使用权转让,实质上不过是一种权利更新,即原有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和新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当然,从实务的角度,将这种现象理解为以权利更新为条件和后果的土地使用权交易,也未尝不可。

其次,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对不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如国家暂时无法或不需要转为出让方式提供给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或根据城市规划不宜出让而近期又不禁止转让的土地,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给国家。1992年9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第3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中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费)包括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表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代理人考试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知识点讲解,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土地代理人知识点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匈牙利的土地使用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把土地完全排除在民事流转之外
B.扩大土地使用者的权利
C.禁止集体和个人购买国家所有的土地
D.禁止集体和个人买卖土地
答案:B
解析:
原东欧一些国家,由于土地不专为国家所有,因此没有把土地排除在民事流转之外。从匈牙利的情况来看,1987年3月匈牙利公布了新的土地法,排除了重国家所有制、轻集体所有制的倾向,将两者放在平等的地位。取消了对集体和个人土地的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并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集体和个人买卖土地,扩大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使其接近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另外,集体和个人还可以购买国家所有的土地。

下列权利中,既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也可以在不动产上设立的是(  )。

A.留置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质权
D.抵押权
答案:D
解析:
AC两项都属于只能在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B项属于在土地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只能在国有土地上设立,属于不动产物权。

变更权属调查的步骤,主要包括:
①填写变更地籍调查表;
②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
③界址变更调查及界址标志的设定;
④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移交;
⑤查询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
⑥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⑦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
⑧勘丈或修改宗地草图。
下列排序正确的是(  )。

A.⑤①③②⑦⑥⑧④
B.⑤⑦⑥③①⑧②④
C.⑤③②⑦①⑥⑧④
D.⑤⑥③①⑦⑧②④
答案:B
解析:
变更权属调查的步骤为:①查询变更土地登记或初始土地登记申请文件;②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③宗地权属状况调查;④界址变更调查及界址标志的设定;⑤填写变更地籍调查表;⑥勘丈或修改宗地草图;⑦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⑧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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