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考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8)
发布时间:2022-03-05
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土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考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内容,需要了解的就快来看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方式的概括性规定
国家根据需要,可将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由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或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并由国务院或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授权书可依法处置土地。
《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采用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国家以作价转为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的方式,向集团公司后企业注入土地资产。《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审批,并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有关文件,按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
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必须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管理。被授权的企业必须对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提供年度报告;对企业土地股权的土地资产的情况和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超越授权经营的权限和范围使用土地后处置土地资产的,授权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作价授权经营给省属企业的,经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并按本部分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代理人考试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知识点讲解,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土地代理人知识点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行政性
C.区域性
D.基础性
B.调查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状况
C.调查城市周边土地的使用权状况
D.调查村内土地的利用状况
E.调查部队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状况
B.转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C.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D.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可以拒绝接受转送
B.宗地登记信息
C.变更地籍调查表
D.实地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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