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登记实务》模拟试题(3)
发布时间:2021-04-30
距离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都复习得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登记实务》模拟试题(3),快一起来看看吧!
1.某宗地系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某公司,通讯地址为:市路号。依据2004年6月20日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经过变更地址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的地址变更为市路号,该企业向有关部门提出该宗地地址变更登记。
问题:
1.宗地地址变更登记的三个要件是什么?
2.宗地地址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谁?
3.办理宗地地址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有哪些?
参考答案:
1.宗地地址变更的三个要件是:
(1)须属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
(2)须属固定场所;
(3)须经法律确认。
2.宗地地址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地址变更后的土地权利人。
3.应当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有:
(1)由土地登记机关发出的土地证书。地址变更登记申请人为土地所有权人的,提交土地所有权证书;申请人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申请人为土地他项权利人的,提交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凡是地上存有建筑物或附着物的,变更登记申请人还应提交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等。
(3)地址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由户籍部门开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或户籍部门发出的能够证明其地址变更了的有效证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中,企业法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须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或发出的能够证明其地址变更的有效证件,如申请地址变更登记的公司,其地址变更证明文件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过更址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机关法人和其他的事业单位则只须提交该机关、单位的更址声明或更址通知书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登记实务》模拟试题(3)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想要了解更多试题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物权
C.财产权
D.人身权
B.行政失职可以是一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
C.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失职都与行政职权的行使相联系
D.行政滥用职权和行政失职都只发生在裁量权范围之内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无效
C.以欺诈方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可撤销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B.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的效力
C.不影响合同清理条款的效力
D.不影响当事人要求强制执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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