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何时公布?
发布时间:2020-09-14
最新消息!2020年贵州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11月底公布!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的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步骤: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成绩查询”→点击进入即可。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监理工程师合格分数线:
监理工程师合格分数不是每年都会变,监理工程师每年的合格标准都是各科目满分的60%,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共四门,分别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66分(满分110);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合格标准96分(满分160分);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合格标准66分(满分110分);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合格标准72分(满分120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查阅,希望本文对各位有所帮助,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投保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损失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导致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4)建设方聘请的一名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万元,一名在工地避雨的路人由于被大风吹落的物品砸伤需医疗费用2千元,业主应给予赔偿。(5)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6)准备安装的一台大型空调由于浸水必须修复需2万元,业主应该支付。(7)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8)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
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请详细分条列出)。
2.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是
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应如何处理
(请逐条回答)?
1.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1)进行调查、取证;(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所需清理、恢复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5)工期给予顺延。处理方法:(1)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2)因工程修复、重建的1 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3)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4)建设方聘请的顾问受伤需医疗费用1万元,由业主支付;路人的医疗费应该由买保险的一方出,而建设方应该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故由业主支付;(5)索赔不予认可(索赔不成立),由施工单位承担;(6)准备安装的设备修复费用2万元,业主应该支付;(7)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8)清理现场费用,由业主承担。
B.按承包人提出的单价
C.按设计单位提出的单价
D.参照报价单内类似工作的单价
B.发文
C.登记
D.传阅工作
E.作废
B.巡回监控
C.定点监控
D.跟踪监控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8-30
- 2020-09-16
- 2020-07-10
- 2020-10-30
- 2019-01-17
- 2019-01-04
- 2020-10-11
- 2019-01-04
- 2020-12-01
- 2020-08-30
- 2021-01-31
- 2021-07-31
- 2020-12-01
- 2020-09-14
- 2020-08-30
- 2021-01-29
- 2020-12-01
- 2020-07-17
- 2020-12-01
- 2020-03-15
- 2019-01-04
- 2021-08-15
- 2020-08-30
- 2020-04-09
- 2020-09-14
- 2020-09-16
- 2020-10-11
- 2020-08-30
- 2021-08-05
-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