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这个答案解析对么http://www.fdpx.com/do/bencandy.php?fid=43&id=1004
解析准确。
哪里可以下载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和解析?
不好意思,不属于教师资格证考试问题
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本题考核犯罪中止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复仇行为是正当行为,甲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排除AC.
犯罪 中止的本质是“能达目的而不欲”;犯罪未遂的本质是“欲达目的而不能”。本题中,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虽然遇到意志以外的障碍,但该障碍并不足以将其行为停 止下来,甲完全可以继续实施伤害行为,但甲松开了乙,这种行为应认定为甲出于自己内心的考虑放弃犯罪,故成立犯罪中止。排除D项,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摘要:(www.)--两亿文档等你下载,什么都有,不信你来搜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解析】进行因果关系的具体判断时,应当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性的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此外,如果考生熟悉客观归责理论,也可以根据客观归责理论判断有无因果关系(当然,客观归责理论不完全是因果关系理论)。从统计学的角度看,行人被跳楼自杀的人砸死在生活中确实是“低概率事件”,但是,从刑法学的角度看,甲跳楼自杀的行为相当于高空坠物,有致人死伤的高度危险性,行人从楼下经过并不异常.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当认定二者存在因果关系,A错误。被害人有贪利动机并不是否认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理由。诈骗行为具有导致他人财物被骗的高度危险性,在诈骗案中被害人或多或少存在贪利动机,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当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B错误。甲驾车将乙撞死确实给第三人丙顺利拿走财物创造
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B项,诈骗行为与被害人的贪利共同成就了集资诈骗罪的实现,依据条件说,诈骗就是资金被骗的必要条件,是原因。依据客观归责理论,欺骗行为制造了不被法律所容许的风险,非法集资行为是资金被骗的原因。故B项错误。
C项,依据条件说,甲的肇事行为并不能直接造成乙的财产被拿走的结果,不是直接原因。甲的肇事行为也不是丙拿走财物的原因,即丙的行为并不是甲的行为引起的,丙只是借助了甲肇事所造成的获财时机;从客观归责的角度,财产损失归属于丙的独立行为所制造的风险,不可归责于第一行为人,甲的肇事也不是财产被拿走的间接原因。故C项错误。
D项,交通肇事中存在责任分担。成立交通肇事罪,要求肇事者对结果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同等或主要责任以上)。在危害结果主要归责于被害人或者第三人时,肇事者不构成犯罪。这就是说,即使肇事行为是被害人死亡的条件之一,但如果死亡结果应该属于被害人故意自危(归责于被害人)或者由第三人承担的话,肇事者不构成犯罪。故D项正确。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B项,诈骗行为与被害人的贪利共同成就了集资诈骗罪的实现,依据条件说,诈骗就是资金被骗的必要条件,是原因。依据客观归责理论,欺骗行为制造了不被法律所容许的风险,非法集资行为是资金被骗的原因。故B项错误。
C项,依据条件说,甲的肇事行为并不能直接造成乙的财产被拿走的结果,不是直接原因。甲的肇事行为也不是丙拿走财物的原因,即丙的行为并不是甲的行为引起的,丙只是借助了甲肇事所造成的获财时机;从客观归责的角度,财产损失归属于丙的独立行为所制造的风险,不可归责于第一行为人,甲的肇事也不是财产被拿走的间接原因。故C项错误。
D项,交通肇事中存在责任分担。成立交通肇事罪,要求肇事者对结果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同等或主要责任以上)。在危害结果主要归责于被害人或者第三人时,肇事者不构成犯罪。这就是说,即使肇事行为是被害人死亡的条件之一,但如果死亡结果应该属于被害人故意自危(归责于被害人)或者由第三人承担的话,肇事者不构成犯罪。故D项正确。
B.甲、乙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乙二人不构成犯罪
D.意外事件
B.甲、乙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乙二人不构成犯罪
D.意外事件
更多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相关考题
- 以下关于体验式销售模式的特征描述正确的是哪些?()A、以客户为导向B、以体验为核心C、以展示为手段D、以价格为主要
- 神华集团董事长张玉卓在“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中提出,要从()方面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全力建设“三严三实”干部队伍。A.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修身做人B.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明白做人C.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用权律己D.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干事创业
- 骨膜下脓肿的临床表现之一是()A、剧烈间断的跳痛B、叩痛(+),Ⅱ°松动C、根尖部龈肿和轻度扪痛D、相应面部的反应性水肿E、体温和白细胞计数正常
- 全新红旗H7采用全新()电子稳定系统。A、博士9代ESPB、博士8代ESPC、博士9.1代ESPD、博士7代ESP
- 为克服高科技应用于医学服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要求临床医师()A、不仅关心患者的躯体,而且关心患者的心理B、注意克服人-物-人的物化趋势C、维护和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D、正确处理同行关系E、不能以医谋私
- 非红旗H5标配功能配置有哪些?()A、多功能方向盘B、19寸轮毂C、自动折叠后视镜D、ACC自适应巡航系统
- 干部选拔任用,我们强调坚持( ),就是说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A.素质全面B.德才兼备C.以能为先D.以德为先
- 关于红旗H7的进口高档真皮座椅的描述正确的()。A、精选顶级北美小公牛A级头层皮B、融入德国精湛生产工艺C、前后排座椅加热与通风功能D、后排座椅靠背角度调节与按摩功能
- 糖尿病患者的糖化血红蛋白实验(HbAlc)结果超过下述哪一项数值时,牙周洁刮治后需全身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A、7%B、8%C、9%D、10%E、11%
- 膀胱镜下T2期癌的表现为()A、单发或多发粉红色、蒂细长、似水草在水中漂浮B、膀胱表面黏膜上有突起的红色区域,外观与充血和增生的黏膜相似C、暗红色有浸润的团块状结节,呈暗红色,短蒂,表面覆有灰白色坏死组织,肿物活动性小D、无蒂的、境界不清的褐色团块,坏死处呈溃疡,边缘形成水肿,有钙质沉着E、膀胱容量缩小,肿瘤附近黏膜皱缩、增厚、水肿、充血
- 2022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真题(全考点)模拟卷及参考答案【44】-
- 磺化工艺作业安全生产考试试题测试强化卷及答案(69)-
- 磺化工艺作业安全生产考试试题测试强化卷及答案(51)-
- 2022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真题(全考点)模拟卷及参考答案【46】-
- 2022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真题(全考点)模拟卷及参考答案【31】-
-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基础英语》考试大纲-
- 2013年湖北省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语文试题-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试试题测试强化卷及答案79-
- 2022年重庆市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试题测试强化卷及答案[45]-
- 2022年重庆市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试题测试强化卷及答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