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9-07-13
报考自考的的新生中经常会有部分听到自考可以免考,但却不是很了解,那么如何才能免考呢?
自考免考规定:
部分在专科段学完并合格的课程与本科段课程名称及学分相同,由在读的专科院校出具书面证明并签字盖章,再由学院上报省考试院核实可免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
4、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有二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者。
5、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条件者。
6、外省自考生转入我省参加考试者。
7、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自学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哦,香雪》的整体结构特点是( )
A.思想感情的多重性 B.全景描述中突出中心画面
C.以看火车为聚集点 D.借景物描写表现人物心情
如果你闯了祸,可别把责任推给我。
试论经济法的宗旨。
(1)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就是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来不断地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2)经济法的宗旨,在横向上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经济目标,这是经济法调整力图产生直接效应的根本方面;一个是社会目标,这是经济法调整意欲产生间接影响的重要方面。
(3)经济法的宗旨,在纵向上也是层层递进的,可以分为基本目标和最高日标两个层面,这也是经济法宗旨的“双重性”的体现。经济法调整的基本目标是规范经济法主体的行为,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经济法调整的最高目标,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在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面,应当实现基本目标与最高目标的有效统一。
(4)如果把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分为上述的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则经济目标更为直接;如果把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分为基本目标与最高目标,则基本目标更为基础。在经济法的具体立法上,在立法宗旨中所要体现的,一般主要是经济目标和基本目标,它们对于现实的立法和执法活动都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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