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考试科目具体有哪些,本篇文章为你详细介绍!

发布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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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科目

考研科目分为4门,即2门公共课、1门专业课和1门基础课。其中公共课为英语和政治,基础课为数学或专业基础,专业课分为13类,分别为哲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历史学、经济学、教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在这13类专业课中,法硕、农学、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西医综合等属于统考专业课,其他属于非统考专业课,由各高校自主命题。

考研分数

考研4门科目的总分为500分,其中政治总分100分、英语总分100分、数学或专业基础150分、专业课150分,其中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包括英语二总分100分,管理类综合总分200)

考研试卷分值分布

考研政治分值分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4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0分,史纲14分,思修与法律基础16分,当代世界经济与形势与政策16分。

考研英语分值分布:

英语一:完型填空10分,阅读A 40分,阅读B(即新题型)10分,翻译10分,大作文20分,小作文10分。

英语二:完型填空10分,阅读A 40分,阅读B(即新题型)10分,翻译15分,大作文15分,小作文10分。

考研数学分值分布:

其中,理工类考数学一和数学二,经济类考数学三。

数学一:高数84分,约占56%;线性代数33分,约占22%;概率统计33分,约占22%

数学二:高数117分,约占78%;线性代数33分,约占22%,不考概率统计。

数学三:高数84分,约占56%;线性代数33分,约占22%;概率统计33分,约占22%

高等数学有4道选择题、4道填空题和5道大题。线性代数有2道选择题、1道填空题和2道大题。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有2道选择题、1道填空题和2道大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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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 child has( )trust in its mother.

A.complete
B.perfect
C.absolute
D.thorough
答案:C
解析:
absolute指事物完全,不掺杂别的成分,绝对真实,只做定语,语义很强;A.complete着重强调事物各部分都齐备无缺;B.perfect指人或事完美无缺,一般作褒义,如作贬义时,指事物完全不好;D.thorough指各个方面都很完美或完善,尽善尽美。

Apple Inc.on Monday unveiled new controls to help people curb the amount of time they spend on iPhones and iPads,as well as allow parents to remotely track and limit their children's use of those devices-a 1 to growing societal concern that adults and children are too 2on phones The company said a new app it will s 3 in September called"Screen Time"will provide users with weekly reports of the apps they use and allow them to set time limits 4 their use of those apps Parents will be able to use the system to remotely monitor the apps their children use and limit their time On 5 The new 6 played a central role 7 Apple's annual Worldwide Developers Conference,a 8 of about 6,000 developers who create the apps for the iPhone,iPad and Mac computers.The event is designed to 9 Apple's latest software-including the newest features to further 10 into people's digital lives Those new features include a new Shortcuts app that will 11 the Siri voice command with certain apps-12,Siri could state flight and hotel 13 from the Kayak app with a voice command 14 Apple has offered parental controls for years,analysts say the system 15 allows parents to set limits on their childrens device use--not monitor it 16 a continuing basis.The new“Screen time”feature changes that by giving parents those same17.A new reports will 18 how users spend time with the iPhone,including 19 per hour they look at their phones,when they are using particular apps and what apps are sending the most 20
12选?

A.for instance
B.as to
C.in case of
D.in particular
答案:A
解析:
介词短语辨析题。空格所在句子指出,用户可通过声控让Siri念出Kayak应用中的航班和酒店信息。[A]or instance“例如”,后面接具体的事例;[B]as to“至于,关于”[C]in case of“万一,假设”;[D]in particular“尤其,特别”。结合语境,由于空格前面是破折号,上文提到这一应用能将Siri声控和特定应用连接起来,破折号后面讲了具体事例,由此推断此处应为举例说明,故[A]for instance为正确答案。其他选项在意义上均不恰当,故排除。

高某欲出卖自己多年饲养的一条狗,高某告知买受人秦某狗易咬伤人的事实,但秦某仍表示愿意购买,于是高某要求将狗送回家后3个月内付款。二人约定,在秦某没有付款之前,高某将保留狗的所有权。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该狗挣断铁链逃脱,被孙某拾得。在孙某1个多月的饲养过程中,有人问及该狗是谁家的时候,孙某都回答说是暂时替他人保管的。在饲养狗的l个多月期间,狗曾咬伤了几位到孙某家做客的朋友,这使得孙某感到此狗不易驯服。某日,孙某将狗放到外面,狗又将行人周某咬伤。孙某便将狗出卖给陈某,但没有指出狗经常咬人的事实,不料狗又咬伤了不少人,为此,陈某要求孙某退还价款,将狗返还给孙某。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周某被咬伤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如何认定孙某将狗出卖给陈某行为的性质?陈某能否取得狗的所有权?为什么?
(4)陈某要求返还价款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涉及如下民事法律关系:1)高某与秦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高某是出卖人,秦某是买受人。2)高某与孙某之间存在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其中,孙某是管理人,高某是受益人。3)孙某与陈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孙某是出卖人,陈某是买受人。4)周某与高某、孙某之间存在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其中,周某是受害人,高某、孙某是侵权人。
(2)周某被咬伤的责任应当由高某和孙某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首先,高某与秦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由于秦某没有付款,这意味着高某仍然是狗的所有人(主人)。高某作为动物的主人,应当承担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其次,由于高某与孙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孙某是狗的实际管理人,因此,如果管理人有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孙某明知狗不易驯服,却擅自将狗带走外出,对狗看管不严,有主观过错,因此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秦某不承担周某被咬伤的民事责任。因为狗脱离秦某的管理,不是现实的管理人,因此不承担民事责任。
(3)孙某将狗出卖给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行为效力待定。因为孙某只是管理人,所以对狗没有所有权,但孙某却擅自实施处分行为。如果狗的所有人追认该行为,则该买卖合同的效力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如果拒绝追认,则该合同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无效。这里的所有人是高某,而不是秦某。陈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狗的所有权。
(4)由于孙某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狗易咬伤人的事实),因此构成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欺诈所订立的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陈某据此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可见,陈某要求返还价款的主张成立,但必须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93条(无因管理)、第l27条(动物致人损害),《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第54条第2款(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第55条第l款第l项(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第l34条(所有权保留条款)。本案有三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在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中,如果所管理的动物致人损害,到底应由所有人还是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争议颇多。通说观点认为,此时应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无因管理人不承担责任,但管理人有过错的,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在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情况下,所有权人仍然是出卖人,这一点要格外注意。第三,无处分权人实施无权处分行为,不影响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结合本案,对无权处分行为实施追认的主体尚不能明确。如果秦某已经支付价款给高某,则实施追认的主体应当是秦某,如果秦某没有付款给高某,则实施追认的主体是高某。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探讨,即在无因管理的过程中,如果秦某已经付款给高某,则秦某取得了狗的所有权,此时对周某承担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秦某和孙某,而高某是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因为高某已经不是狗的所有权人。从本案的实际情况看,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狗便被孙某拾得,这足以表明狗的所有权仍然掌握在高某的手中,因此,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仍然是高某和孙某二人。

下列选项中,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的是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
C.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1个肾脏,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
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一截小指头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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