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考试流程是什么?限制年龄报考吗?澳门

发布时间:2020-01-31


哈喽哈喽,各位小伙伴们又见面了。每逢佳节“胖三斤”这个春节你胖了几斤呢?嘿嘿~有些事情是不是待在家里才知道的呢?比如不是喝了奶茶会胖而是不运动才会胖哟。在春节收到很多宝宝的留言,想趁春节好好复习备考研究生,但是对研究生的考试流程和年龄限制这些都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各位小伙伴分享研究生考试的流程。由于2021研究生考试还未公布,我们可以参照2020研究生的考试流程,一般来说不会有什么变化。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各省要求不一,根据各省报考要求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预报名时间一般为9月下旬,正式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填写考生信息”一般从每年9月中旬开始,考生可提前登录网报系统进行考生信息的填写与修改,不需要在网报开始后一次性填完所有报名信息,可提高网报效率,可提前填写并校验学籍学历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只有在报名时间内才可以操作。网上预报名成功之后,正式报名阶段不需要重复报名。

部分省市地区会要求考生在11月的时候,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当不定期关注招考地区的考研报名时间公布,以免错过考试。

12月,初试前夕,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黑白彩打都可以,没有硬性要求。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对于已经就业想要报考在职研究生的考生来说,年龄是否有限制是他们最关心的话题。其实研究生考试的年龄限制一般是不超过40岁。但是从2013年起国家取消了考研的年龄限制,只是说人到了一定年龄精力有限。但是这并不妨碍参加研究生考试哦,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考生分享的研究生考试报名流程,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也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工程师:一项权威性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医疗技术和设施最先进的美国,婴儿最低死亡率在世界上只占第17位。这使我得出结论,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对于人类生命和健康所起的保护作用,对成人要比对婴儿显著得多。张研究员:我不能同意您的论证。事实上,一个国家所具有的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均等地享受的。较之医疗技术和设施而言,较高的婴儿死亡率更可能是低收人的结果。张研究员的反驳基于以下哪项假设?Ⅰ.在美国,享受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Ⅱ.在美国,存在着明显的贫富差别。Ⅲ,在美国,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施主要用于成人的保健和治疗。

A.只有Ⅰ。
B.只有Ⅱ。
C.只有Ⅲ。
D.只有Ⅰ和Ⅱ。
E.Ⅰ、Ⅱ和Ⅲ。
答案:D
解析:

2003年6月1日至7月31日,某百货大楼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活动期间,凡在百货大楼购物满20元者均可获得奖券一张。周某因购物获得数张奖券,其中一张号码为047956。7月31日,百货大楼在公证员的公证下公开摇奖,摇得金奖一个,号码即为047956,奖金5000元。百货大楼当即将中奖号码及奖金额公布于大楼门前的公告牌上,并注明“中奖者须在8月10日前兑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除此之外,百货大楼从未作出任何关于兑奖时限的公开规定。8月4日、9日、11日,该市日报三次公布了百货大楼的中奖号码及奖金额(但未注明兑奖期限)。周某从报上得知自己中奖后,于8月21日到百货大楼兑奖,百货大楼以期限已过为由拒绝。无奈,周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百货大楼兑付其中奖奖金。问:
(1)百货大楼从事有奖销售活动,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周某是否有权要求被告交付中奖奖金?为什么?
(3)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对周某是否具有约束力?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百货大楼从事有奖销售活动,属于要约邀请行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不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且要约邀请一般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本案中,百货大楼发布商业广告,称在大楼购物满20元者均可获得奖券一张,系邀请不特定的顾客到百货大楼消费,向其发出要约,故其性质应为要约邀请。
(2)周某有权要求被告交付中奖奖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百货大楼的商业广告为要约邀请,周某依广告指定的时间在百货大楼消费,系向百货大楼发出要约,百货大楼同意消费并给付周某奖券是对周某要约的承诺。依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故百货大楼与周某之间的关于有奖销售的合同已经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行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期限,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本案中,当事人并未另行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期限,法律对此也无特别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仅成立,且已生效。因此,百货大楼应依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故百货大楼应履行交付中奖奖金的义务,否则将构成违约。
(3)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本案中,百货大楼发布有奖销售广告时,并未公告领奖期限,因此,领奖期限并未成为当事人之间合同的内容。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该行为由于涉及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应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而百货大楼单方发布领奖期限,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其变更领奖期限的行为对周某不具有约束力。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第16条第1款(要约的生效)、第21条(承诺)、第44条(合同的生效)、第45条(附条件合同)、第46条(附期限合同)、第60条第1款(全面履行原则)、第77条第1款(合同的变更)。作答本案例题的关键是对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准确判定。

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王某声称要把李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李某怕王某杀死自己,就在王某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王某。李某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故意犯罪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李某在王某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就实施了防卫行为,是事前防卫。对于事前防卫的,应当追究防卫人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故选D项。

关于食管蠕动,下列说法哪项错误?
A.食管蠕动可将食团由食道送入胃内 B.蠕动波起源于咽上缩肌
C.食物可在蠕动波到达胃之前即进人胃内 D.切断迷走神经后食管的继发性蠕动减弱

答案:D
解析:
食管的蠕动波起源于咽上缩肌,如果原发性蠕动波未能将食团推入胃中而使食团暂时滞留在食 管内,则食物对食管的扩张刺激可通过局部肌间神经丛及迷走-迷走反射再次发动继发性蠕动,将留在 食管中的食物推入胃内。由于壁内神经丛参与对继发性蠕动的控制,因此切断迷走神经不会影响食管 的继发性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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