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事业单位改革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19-07-18








事业单位改革触动几千万,甚至上亿中国人,触动一百多万个事业单位,这当中不仅仅需要改革者的胆量,需要顶层设计的周密,更需要我们的创新意识!

今天小编来和大家探讨牵扯事业单位前途和命运的两项改革:

20193月前全国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涉及到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这主要是和政府机构改革相关,是随着政府行政机关职能划转,而随之改变。

 改革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也有近10年的时间了,到目前为止,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基本确定,大原则和方向也确定了,大多数地区完成了各地辖区内事业单位分类基础工作,除一些因职能划分不清而暂不分类的单位之外,其它事业单位是归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目前在试点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事业编制。在2020年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业改革,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改革完成。

 1.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这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改革过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员因身份问题,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任职外,其他人员会随单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结束,只剩下一部分长期由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辅助、后勤管理类单位。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对于自收自支类编制,有两种理解:

一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分类,由同级地方政府确定,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这类从2014年开始要求全部核减,用其它事业编制置换,一些省份已经完全取消。

另一种理解是因为由地方政府确定,因而随意扩大规模,不备案,属于自我消化类型,不被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承认,人员也多以临时人员或者比较复杂不正规的来源为主。

《机构编制法》即将出台,今后不再设立事业编制新类型,事业编制也由省统筹,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认。要么置换,要么核减人员,没有第三条出路。

2.行政类事业单位:

是指行政监管类和行政辅助类,以及部分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其职能划归机关,今后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基层行政机关单位数额限制较死,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本来行政编制就少,这几年还因为机构改革和控编减编取消了不少。

因而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只是今后不再增批该类事业单位。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设立的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承担基础性公共服务职能、没有收费职权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小的类型。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参公事业单位集中分布的类型,除过党群团机关之外,所有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并非所有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都能够参公。除乡镇卫生院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全额供给的地方财政拨款单位。

当然全额、差额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另一种方式,和是否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联系不大,也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地方。

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是指有收费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其职能如果能被社会或者市场所代替,将会被推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如果职能不能被社会或者市场代替,将保留职能及单位,或者剥离后部分推向市场,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其职能部分转由其它公益类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承担。

这部分事业单位主要是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集中的类型,改革力度较大,改革方式多样,要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其人员编制,该取消的取消,该改制的改制,但对于正式职工来讲,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一般都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调整到新的单位,年龄或者工龄符合条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门接管。

公益二类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大,也最难确定最终归属的单位,有保留的,有合并的,有整合的,有剥离的,有直接改企的。

好啦,今天的内容就是这样,祝大家生活愉快!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故本题选A。

甲因遭丈夫乙的虐待而被迫离家独居。某日其女儿丙(13周岁)来看望甲,
甲叫丙把家中的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丙按甲的吩咐行事,致乙死亡。对此案,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 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C: 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 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特征。在本题中,丙只有13周岁,按照我国《
刑法》规定,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也就不能和甲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因而选项AC
都是错误的。在本题中,甲是间接实行犯,丙不构成犯罪。
甲要丙把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甲的行为只侵害了乙的生命权,并不危害公共安全,
所以甲的行为为故意杀人罪,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因而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D。

某市人民政府向该市人民代表大会提请审议事项用()。
A.报告 B.请示 C.议案 D.函

答案:C
解析:

如果用一个圆来表示概念所指称的对象的集合,那么以下哪项中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符合下图?


A.①氧化物,②氢化物
B.①化合物,②氨基酸
C.①铜,②铁
D.①金属,②液体
答案:C
解析:
题干给出的①②是并列关系。A项氧化物和氢化物是交叉关系,水的分子式H2O,既可以被叫做氧化氢,或是被叫做氢化氧,所以A项不符合题干逻辑关系;B项化合物包括氨基酸,化合物是多钟元素构成的物质,氨基酸是其中一种,二者是属种关系,不是并列关系;C铜和铁是两者不同的物质,二者是并列关系,符合题干逻辑关系;D项金属和液体是交叉关系,例如水银,也叫汞,既是金属也是液体,排除。
所以,此题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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