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08-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其亲属坚称刘某清白,要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答案】AB
【考点】审理后的裁决方式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A项、B项皆正确,当选。所述正确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如果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不能确认无罪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故A、B项两项所述正确。
C项、D项皆错误,不可选。C项和D项所述不符合以上法律规定,错误。
2.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全案裁定核准死刑
B.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对爆炸罪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撤销爆炸罪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D.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ABC
【考点】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后的处理方式
【解析】
《高法解释》第351条规定: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D项正确,当选。根据该法条的规定可知,D项表述正确;A、B、C三项皆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凡是证成所处理的问题同时包括法律事实问题、法律规范问题和法律语言问题
B.凡是对前提的证成均可称为外部证成
C.凡属法律证成的过程,都是给一个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者过程
D.法的论证、难理和解释是同一逻辑活动过程的不同侧面,它们具有同一性
讲解:证成可分为外部证成和内部证成,无论是外部证成还是内部证成,实际上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三者,即大前提(规范)、小前提(事实)和使用语言进行论证。因此, 凡是证成所处理的问题同时包括法律事实问题、法律规范问题和法律语言问题,即A项正 确。
外部证成是指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因此,凡是对前提的证成均可称为外部证成,即B项正确。
凡属法律证成的过程,都是给一个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者过程,这是证成的定义,因此C项正确。
法的论证、推理和解释是同一逻辑活动过程的不同侧面,伹是它们各具特征,并不能混为一谈,而“同一性”是指事物在本质和特征上均完全相同,故D项关于这三者具有同一性的说法错误。
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C.要求诉讼参与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D.保障受犯罪侵害的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是这一原则的重要内容
选项A、B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具体化为对各种诉讼权利的保护。只有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才能使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能使诉讼参与人积极参加诉讼,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刑事诉讼的任务和目的得以实现。
选项D错误。公诉案件中的诉权由检察院享有,被害人是不享有起诉权和上诉权的。
B.将卡拉OK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的行为,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
C.将重度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刑法》规定了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未规定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罪。为弥补处罚漏洞,将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认定为毁灭“国家机关”印章
B项,“发行”主要指出售,单纯播放不是出售行为,将单纯播放解释为“发行”违背了人们对“发行”一词的日常理解,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B项错误。
C项,重度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行车,超出了对抽象公共安全的侵害,进一步造成对具体的公共安全的损害,可以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C项正确。
D项,武装部队属于国家机关中的军事机关,将“武装部队印章”认定为“国家机关印章”,并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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