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10-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李小波,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处罚

B.刘光华,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周秋兰,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丁长生,原为村里的民办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答案】BCD

【解析】根据《宪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之规定可知:

A选项,李小波17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不享有选举权利,因此不能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A选项错误。

BC选项,刘光华、周秋兰均符合年满18周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符合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的条件,BC选项正确。

D选项,丁长生虽被判有期徒刑,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D选项正确。

2.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

A.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办理认证手续

B.申请娱乐场所表演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

C.外地人员到本地经营网吧,应当到本地电信管理部门注册并缴纳特别管理费

D.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安装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节能设施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

【解析】A项:《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认证认可条例》第19条规定:"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由规定可知,A项规定只能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办理认证手续的说法违反许可法。

B项:《行政许可法》第59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由法条可知,文化主管部门的做法违反许可法。

C项:《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由规定可知,C项规定违反许可法。

D项:《行政许可法》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由法条可知,D项规定违反许可法。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257条。

共用题干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B公司在上海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有关法律适用的条文规定,本合同适用美国法律,但美国的冲突法不包括在内。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
B、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因此可以选择美国法作为处理争议的法律
C、合同适用的美国法律只能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
D、合同适用的美国法律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冲突法
答案:B,C
解析:
【考点】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详解: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点:(1)各国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2)不同国家法律的域内与域外效力在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上存在冲突;(3)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4)各国人民之间存在民商事交往;(5)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因此,选项A、B、C、D是正确答案。


【考点】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详解: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A、B、D项均属于此种类型的冲突规范;C项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虽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必须同时适用于某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考点】准据法的特点。详解:准据法必须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定,准据法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实体法,准据法不同于系属。


【考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区际法律冲突。详解: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故C选项正确。

甲县政府将国有独资公司科达公司分立为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后,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就原属科达公司的科达招待所(资产仅达20万元,其中包括3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该县国资委根据申请作出裁决:科达招待所归属于科成公司。达利公司不服向市国资委(位于该市乙区)申请复议。市国资委决定科达招待所归属于达利公司。科成公司不服起诉。本案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甲县人民法院或乙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关于本案级别管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本案中,复议机关市国资委属于改变原产权界定行为,故市国资委为被告。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关于本案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因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产权界定行为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有关国资委的产权界定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而是针对包含不动产在内的整体产权作出的,故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经过复议的案件,不管复议机关是否作出复议决定,也不管复议机关作出何种决定,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故可以由甲县国资委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国资委所在地法院管辖。结合上述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结论,可以得出:可以由甲县国资委所在地基层法院(即甲县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国资委所在地基层法院(即乙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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