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2020-10-12)

发布时间:2020-10-1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练习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下列哪一情形下律师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A.律师与委托当事人系多年好友

B.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系该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悉且同意

C.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民事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代理人

D.委托关系停止后二年,律师就同一法律业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

【答案】C

【考点】律师与当事人的委托关系

【解析】A项错误。律师同时为委托人的亲友,信任关系更好建立,自然可以建立和维持委托关系,故A项不选。

B项错误。《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根据该款第1项规定,在委托人知悉且同意的情况下,该律师可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故B项不选。

C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故C项应选。

D项错误。《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D项中的委托关系已停止两年,不属于该款第5项"一年内"的规定,故D项不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D.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D

【考点】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主体

【解析】《立法法》第75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由该规定可知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项符合题意。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试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公司债券不可以上市交易的是:

A:公司的净资产为2000万元
B:债券的期限为2年
C:债券的拟发行额为6000万元,实际发行额为5000万元
D: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为公司净资产的35%
答案:A
解析:
《证券法》第57条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B、C选项中公司的情形都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A选项中公司的净资产为2000万元,不符合《证券法》第16条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净资产的最低限额要求,所以A选项当选。D选项中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没有超过公司的净资产的40%,根据《证券法》第16条规定的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所以D选项不应选。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分3批购买6台机器,约定在乙公司货物全部交完后一个月内甲公司支付货款。在第一批交货后乙公司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于法有据的是:()

A: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B: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C: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其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即解除合同
D: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情况后,经过多方查证属实,随即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甲公司,但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乙公司仍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一再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约定解除权,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乙两公司并无这些情形存在,因此,不能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选项中乙公司仅是听说甲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没有确切证据,不能中止履行。《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C选项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当选。D选项乙公司有确切证据,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在甲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恢复履行,而乙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原合同债务,而要求甲公司先支付货款,这种做法也没有法律依据,D选项不当选。

关于推进法治工作,以下理解错误的是:

A、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B、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C、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D、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答案:A
解析:
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因此A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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