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劳动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劳动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关系的属性也具有从属关系的属性

【答案】ACD

【考点】劳动法律关系

【解析】

AB项: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此项正确。

D项: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性又具有从属关系,当事人双方依照平等自愿、合法原则建立、变更劳动关系时为平等关系,而在日常管理中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此项正确。

2.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

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

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

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

【答案】ACD

【考点】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仲裁

【解析】

A项考查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依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A项正确。

B项考查仲裁的管辖。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题中并未列明李某与公司是否在同一仲裁管辖地区。B项错误。

C、D项考查仲裁裁决是否为终局裁决,可否起诉到法院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48条: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条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工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D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陈某系美国驻济南市一公司职员,常住济南市。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2日,且没收走私的物品。陈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若仅起诉扣留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B:若仅起诉没收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C:若一并起诉扣留和没收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一并管辖
D:若一并起诉扣留和没收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一并管辖
答案: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故本题只能由中级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案件才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B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C、D项正确。

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在法律上被称为( )。

A.预付款
B.定金
C.订金
D.保证金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合同的一方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他方交付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单纯的预付款不起担保作用,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

A.法的指引作用
B.法的评价作用
C.法的预测作用
D.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A
解析: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包括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是刑法等法律对高经理和公司员工等本人行为的作用,故为指引作用。本题应选A。

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严重违反国际法,海湾战争结束后安理会做出决议,其重要内容之一是销毁和限制伊拉克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是下列哪一国际法律责任形式?()

A、限制主权
B、恢复原状
C、保证不再重犯
D、赔偿
答案:A
解析:
国际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终止不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等。限制主权,是指限制责任国主权或主权的某些方面的行使。储备、生产、发展一定量的武器属于一国主权的部分。因而,销毁和限制伊拉克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构成了对伊拉克主权的限制。因此A项当选。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