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2020-10-11)

发布时间:2020-10-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或情节)?

A.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B.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D.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答案】BD

【考点】罪数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使用变造的假币不构成使用假币罪,因为使用假币罪指的是使用伪造的假币的行为。注意,因为刑法已经将"伪造"与"变造"相区分,则不能将伪造解释为"包含变造"的行为。因此,甲仅成立诈骗罪。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走私毒品与走私假币,分别成立走私毒品罪与走私假币罪,且二者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应成立数罪。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丙三次入户盗窃军人制服,成立盗窃罪(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无需数额较大),后身穿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且二者之间并无类型性的牵连关系,因此成立数罪。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丁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既触犯开设赌场罪(帮助犯),又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犯),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

2.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

B.水电局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

C.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

D.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答案】ABCD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

【解析】ABC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本题中,水电局没有发放采砂许可证的权力,其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也可以由被越权的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的申请撤销,AB项正确。且乙厂没有违法行为,水电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项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故甲厂可以要求违法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赔偿损失,D项正确。

今天的试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瑞克, 美国人,因在中国某地涉嫌抢劫杀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并起诉到人民法院, 后被判处死刑。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瑞克判处死刑的, 判决执行后, 应当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 领馆
B.本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瑞克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D.法院制作诉讼文书, 应当为中文本。 如果瑞克不通晓中文的, 应当附有外文译本, 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以中文为准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依据《 刑诉法解释》 第 396 条第3 款规定, 对外国籍被告人执行死刑的, 死刑裁决下达后执行前, 应当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 领馆。 由此可知, 应当在“ 死刑判决下达后执行前” 通知, 故, A项错误。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 20 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 危害国家安全、 恐怖活动案件;( 二)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 由此可知, 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故, B 项正确。 依据《 刑诉法解释》 第 402 条第 4 款规定, 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但是本案中被告人是要判处死刑的,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 34 条第 3 款规定,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此时, 是“应当” 指定辩护, 故, C 项正确。 依据《 刑诉法解释》 第 401 条第 2 款规定,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为中文本。 外国籍当事人不通晓中文的, 应当附有外文译本, 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以中文本为准。 故, D 项正确。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职业规范规定?( )

A.某律师事务所明知李律师的伯父是甲市中院领导,仍指派其到该院代理诉讼
B.检察官高某在办理一起盗车并杀害车内行动不便的老人案件时,发现网上民愤极大,即以公诉人身份跟帖向法院建议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
C.在法庭上,公诉人车某发现李律师发微博,当庭予以训诫,审判长怀法官未表明态度
D.公证员张某根据甲公司董事长中请,办理了公司章程公证,张某与该董事长系大学同学
答案:B,C
解析:
《法官法》第17条第3款规定:“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该款禁止的是配偶、子女,不包括侄子。故A项不违反相关规定,不选。 《检察官法》第35条第7项规定,检察官不得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检察官高某“未经批准,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发布个人意见”,违反上述规定,故B项应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0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据此,在法庭上李律师发微博,应当由审判长处理,公诉人无权处理。故公诉人车某当庭训诫李律师,审判长怀法官未表明态度,违反相关规定,故C项应选。? 《公证法》第23条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张某与该董事长仅系大学同学,依法不需要回避,故D项不违反相关规定,不选。?

下列哪些情形不适用数罪并罚?( )

A.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张某后,在张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B.民警乙刑讯逼供致犯罪嫌疑人赵某重伤
C.丙人室盗窃1800元,一个月后又盗窃一头黄牛(价值7500元)
D.邮政工作人员丁私自开拆了一个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价值6000多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41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规定,甲的行为应依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乙的行为应依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丙的行为属于同种数罪,按照我国现行通说和司法实践,会将盗窃数额累计计算,按照一个盗窃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53条第2款的规定,对丁依照盗窃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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