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驰名商标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0-09-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起来看看吧!
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知晓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由特定的行政机关认定,也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进行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法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应符合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的原则。被动认定是指法院、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得主动依职权进行认定,而只能基于纠纷当事人的申请才能认定驰名商标。个案认定是指只能在发生纠纷的个案中,商标是否驰名对争议的解决具有直接意义时才能依照法律标准进行审查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如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持有人毕竟没有获得商标权,因而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驰名商标的宣传
驰名商标的认定仅限于处理特定的纠纷,依据商标法第14条第5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该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经典真题】甲公司为其牛奶产品注册了“润语”商标后,通过签订排他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丙公司在其酸奶产品上使用“润雨”商标,甲公司遂起诉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的请求。在该判决执行完毕后,“润语”注册商标因侵犯丁公司的著作权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许可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乙公司应当申请返还许可费
C.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丙公司
D.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应当转付给丁公司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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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1.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
3.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如果人力三轮车车主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为什么?
5.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为什么?
6.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什么?
7.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为什么?
2.能够成为原告。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先是以拍卖的形式对相关三轮车主进行了客运三轮车营运的行政许可,后又联合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三轮车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三轮车主与该行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3.应当以市公安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依据法律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联合发布通知,收回仅仅拍卖4个月的有效期为4年的客运三轮车营运牌证和三轮车,严重侵犯了三轮车主的合法权益,此两个合格的行政主体应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4.复议机关是市政府。理由在于: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复议机关。
5.不可以,理由在于:依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才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本案中,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不属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立法文件。
6.可以,理由在于:依据法律规定,实施有限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本案中,客运三轮车营运属于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7.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市公安局和区政府作出的收回三轮车牌证和三轮车的决定,判决被告对原告合法权益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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