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每日一练(2020-08-03)

发布时间:2020-08-03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的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的练习试题,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下列几种情况哪些属于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必须满足的条件?

A.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B.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C.必须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D.扣押、查封物品的价值,须与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相当

2.某食品加工厂招收30名工人,并要求每名工人交纳1000元的“入厂费”,后由于当地发洪水,食品厂几乎处于停产状态,遂提出变更原劳动合同,工人不同意,食品厂宣布解除劳动合同,退还1000元“入厂费”,不再给予其他补偿。食品厂的行为中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

A.未给予工人经济补偿

B.要求工人交“入厂费”

C.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D.单方面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示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4.根据《劳动法》规定,以下关于工资支付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哪些?

A.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基础上达成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B.用人单位因有工人偷拿了单位的原材料却无人承认而决定扣减工人工资

C.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特殊情况下可以约定货币支付

D.最低工资标准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并公布

5.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述哪些情形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用地?

A.某县双河自然村欲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乡镇企业生产服装

B.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欲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当地一家外资企业兴办联营企业生产电子产品

C.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D.青山镇某自然村欲兴建敬老院,用于全村70岁以上老人居住生活

6.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关于城乡规划的制定、变更程序,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辖区内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B.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农用地

C.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变更内容如果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D.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7.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8.甲国是A国派驻C国的参赞,乙是B国派驻C国的领事。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对于甲、乙在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哪些判断不正确?

A.甲在C国自驾车旅游时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B.乙在表明领事身份后,以领馆的名义向C国某公司购买房屋一栋,因欠款被该公司起诉,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C.乙在闲暇娱乐时与C国人丙发生口角,将丙殴打至重伤,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D.甲在C国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引起的诉讼,对此,C国没有管辖权

9.国际法院在对国家间的争端行使管辖权时,应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A.争端当事国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B.争端当事国双方均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且都声明接受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的管辖权

C.争端当事国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D.在争端当事国双方同为当事国的国际条约中规定争端应由国际法院解决

10.甲公司与A国乙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一合作企业,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双方发生争议则适用第三国B国的法律。现双方已发生争议,法院在审理该案时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适用B国法律

B.适用中国法律

C.适用中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D.如中国法律对双方争议的问题未作规定,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些法律规定是属于法的溯及力的规定?

A、《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B、《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C、《著作权法》第60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D、《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答案:C,D
解析:
法的溯及力是指法溯及既往的效力,即法颁布施行后,对其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如果适用,该法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选项A规定的是法的生效时间,而B项规定的是复议期间,选项C和D则是规定的“法的溯及力”问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俄罗斯人甲某乘坐北京开往莫斯科的国际列车(注册地为我国)经过蒙古国境内时,将一日本人打死,对甲某的行为我国司法机关无权管辖
B:我国公民乙某因在英国犯故意杀人罪已被当地法院判处刑罚并服刑完毕遣返回国,我国司法机关应当对其免除或减轻处罚
C:我国普通公民丙某在泰国犯侮辱罪,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该罪应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国司法机关对丙某无权管辖
D:日本人丁某劫持美国飞机降落在法国,由于此事与我国无关,即使丁某在我国出现,我国也无权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A选项,国际列车不属“浮动领土”,不能依据属地原则管辖。B选项,是“可以”而不是“应当”。C选项,是“可以不予追究”,而不是无权管辖。D选项,劫机犯罪属于国际犯罪,我国可按普遍管辖原则予以管辖。

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

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

答案:C
解析:
A项:《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据此可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申请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作出仲裁裁决的外国仲裁机构无权提出此类申请。所以,A项错误。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4条规定:“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接到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对申请承认及执行的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不具有《1958年纽约公约》第5条第1、2两项所列的情形,应当裁定承认其效力,并且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如果认定具有第5条第2项所列的情形之一的,或者根据被执行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具有第5条第1项所列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拒绝承认及执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规定:“一、被请求承认或执行裁决的管辖当局只有在作为裁决执行对象的当事人提出有关下列情况的证明的时候,才可以根据该当事人的要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甲)第二条所述的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对他们适用的法律,当时是处于某种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之下;或者根据双方当事人选定适用的法律,或在没有这种选定的时候,根据作出裁决的国家的法律,下述协议是无效的;(乙)作为裁决执行对象的当事人,没有被给予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或者由于其他情况而不能对案件提出意见;(丙)裁决所处理之争议非为交付仲裁之标的或不在其条款之列,或裁决载有关于交付仲裁范围以外事项之决定者,但交付仲裁事项之决定可与未交付仲裁之事项划分时,裁决中关于交付仲裁事项之决定部分得予承认及执行;(丁)裁仲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同当事人间的协议不符,或者当事人间没有这种协议时,同进行仲裁的国家的法律不符;(戊)裁决对当事人还没有约束力,或者裁决已经由作出裁决的国家或据其法律作出裁决的国家的管辖当局撤销或停止执行。二、倘声请承认及执行地所在国之主管机关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亦得拒不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甲)依该国法律,争议事项系不能以仲裁解决者;(乙)承认或执行裁决有违该国公共政策者。”据此,《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的一国法院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1)仲裁协议无效;(2)未给予适当通知或未能提出申辩;(3)仲裁庭超越权限;(4)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不当;(5)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已被撤销、停止执行。本题中,裁决由临时仲裁庭作出并不属于上述应当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所以,B项错误。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4条规定:“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C项正确。D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6条规定:“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承认后,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编的规定予以执行。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因此,本题中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则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并不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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