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2020-09-20)

发布时间:2020-09-20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

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

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④句正确,第①②③句错误

D.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答案】C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

【解析】

①错误。罪刑法定原则同时约束立法者和司法人员。

②错误。既然罪刑法定原则约束司法人员,就应该同时约束法官和享有侦查权的侦查人员,因为其行为具有(准)司法性质。

③错误。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同时,在形式的意义上,犯罪与刑罚必须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有其确定性。刑法的法源应当是立法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的成文法,刑事司法应该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杀死奸夫的,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父母打骂子女致伤的,可以视情况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虐待罪。

④正确。溯及既往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个人需要法律的指引,需要根据事先公布的法律确定行为的方向。溯及既往的刑法,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理,可能使个人无所适从,同时危及法律的安定性。当然,禁止溯及既往也有例外的情况:在法律有变更,新的刑罚比犯罪行为时的法律规定的处罚要轻的情况下,从考虑被告人利益的角度允许新法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因此,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2.下列哪一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

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D.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答案】C

【考点】不作为犯

【解析】

A项错,武某突然腿抽筋的行为,属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事由,不是由甲引起,虽然甲在场但是甲没有施救的义务。既然甲没有救助武某的义务,其不救助行为最多属于应受道义谴责的见死不救行为,但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B项错,周某在他人拒绝其恋爱请求时,跳河溺亡的,死亡后果应由周某承担,因为乙享有恋爱自由的权利,周某不能强迫他人和自己谈恋爱;乙的拒绝行为,不具有导致他人自杀的通常意义上的危险性,不是产生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不是逼迫其自杀;周某作为成年人,对于自杀可能引起的后果,应当独立承担全部风险。因此,乙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项正确,丙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其行为使被害人处于危险境地,属于先行行为,因此,在贺某忽然沉没时,丙有救助贺某的义务,而丙因为害怕而离开危险场所,导致贺某溺亡的,丙属于当为能为而不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D项错,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溺亡,属于意外事件,丁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地方司法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明代允许越诉
B、明代在各州县及乡设立“申明亭”,由民间德高望重的老人对民间纠纷加以调解
C、明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县、府(直隶州)、省三级
D、清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及巡抚)四级
答案:B,C,D
解析:
BCD的说法是正确的。明代越诉要受重惩。

共用题干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请回答第92—93题。

关于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对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B:如侦查人员组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C:如在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D:如对赵某的辨认只有笔录,没有赵某的照片,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的,也可补正或进行合理解释
答案:D
解析: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0、251条,本题A项中,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这种做法是合法的,故A项正确。B项表述也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被辨认对象的数量不符合规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2条规定,D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0条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规定,ABC三项均错误。D项正确。

根据中国国籍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管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是申请人居住的县、市公安机关,在国外是中国大使馆和领事机构
B.我国出生国籍采取血统主义
C.定居在中国的外国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D. 杰克的父母为无国籍人,他出生在美国,但父母现在定居在中国,因此杰克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A,C
解析:

张某和农户孙某协议,张某向孙某订购两筐新鲜鸡蛋,孙某交付后张某再支付购买鸡蛋的价款。后张某和李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约定由李某代孙某提供鸡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的约定无效,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无效
B.虽然孙某对此不知情,但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有效
C.如果李某提供的鸡蛋有质量问题,张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李某未向张某提供鸡蛋,张某仍有权要求孙某提供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第三人清偿问题。第三人清偿是指债务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清偿,有效要件有:(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经债权人同意;(4)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本题中清偿符合签署要件,清偿有效,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第三人清偿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第三人清偿,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如第三人履行存在瑕疵的应由第三人自行承担责任。故选项C、D错误。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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