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2020-09-17)
发布时间:2020-09-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选项,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A项正确。
B选项,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都是
向执行法院提出。B项正确。
C选项,执行行为异议当事人包括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当事人是指案外人,这里的案外人就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此,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C项正确。
D选项,在执行行为异议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救济的手段是申请复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服的,根据情况申请再审或者另行起诉。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某县小黑河自然村欲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乡镇企业加工奶制品
B.大黑河村村委会欲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当地一家外资企业兴办联营企业 生产电子产品
C.后桃花村村民王二蛋欲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
D.大青山镇欲在前桃花村兴建敬老院,用于全镇 70岁以上老人居住生活
B.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可能属于意外事件
D.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B、国家荣誉称号冠以“人民”,具体名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授予杰出人士
C、国家主席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D、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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