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卷一)历年真题(2020-10-17)
发布时间:2020-10-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卷一)的历年真题,快来了解一下吧!
1.郑某起诉林某,审理过程中林某提起反诉,后郑某撤回起诉,法院以原告撤回起诉为由裁定驳回林某的反诉。林某对该裁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B.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撤销驳回反诉的裁定,同时发回重审
D.撤销原裁定,同时指定原审法院审理
【考点】二审裁定
【难度】★
【答案】D
【解析】:《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本题中,被告林某提起反诉,基于反诉的独立性,在原告郑某撤回起诉时,反诉应继续审理,在反诉中,林某为原告,郑某为被告。法院以原告撤回起诉为由裁定驳回林某的反诉,等同于裁定驳回林某的起诉,对此,林某可以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一审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误的,二审法院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审理。
A、B、C三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2.甲省M市A区的李某在位于乙省N市B区的张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货物,购物条款约定发生争议由乙省N市B区法院管辖。发生纠纷后,李某向甲省M市A区法院起诉,张某以有管辖协议为由提出管辖异议,李某认为,因乙省N市已成立互联网法院,管辖协议无效。M市A区法院认为管辖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至N市B区法院,问N市B区法院如何处理?
A.报N市中院指定管辖
B.逐级报最高院指定管辖
C.退回M市A区法院
D.将案件移送N市互联网法院
【考点】移送管辖
【难度】★
【答案】A
【解析】:移送管辖最多移送一次。受移送管辖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案件也没有管辖权的,不得再次对案件进行移送,也不得将案件退回原移送法院,只能报请自己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本题中,受移送的N市B区法院如果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则应当将案件报请其上级法院即N市中院指定管辖。
A项正确,当选。B、C、D三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真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
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
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
B.如果该买卖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应把货物移交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
C.如果该买卖合同并未涉及货物的运输,且合同约定卖方应当交付买方在卖方某一特定仓库检查并认可过的一批钢管,则卖方应在该特定仓库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D.只要没有约定交货地点,卖方就应当在其生产该批货物的工厂交货
(a)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应把货物移交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
(b)在不属于上款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货物或从特定存货中提取的或尚待制造或生产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是在某一特定地点,或将在某一特定地点制造或生产,卖方应在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c)在其它情况下,卖方应在他于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本题 BC 正确,当选。
B:甲可以以其获得该注册商标已超过5年为由对乙的宣告无效请求进行抗辩
C:若商标管理部门裁定宣告甲的注册商标无效,自裁定通知到达当事人之日起该商标专用权失效
D:当事人若对商标管理部门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B.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C.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D.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
B项,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构成《刑法》第120条规定的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B项正确。
CD项,丙、丁接受恐怖活动培训并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成立《刑法》第120条之二规定的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立法者将帮助行为正犯化和预备行为实行化的立法结果,“帮助行为”“准备行为”本身已经是该罪的实行行为,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从犯以及预备犯的规定。故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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