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不当的无因管理
发布时间:2020-09-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不当的无因管理,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当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不当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为:管理他人事务;为他人管理之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前三个是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第四个是构成不当无因管理需要的额外的要件。前三个要件已如前述,从略。
【例】甲在后院种植名贵药草,远行未归,新搬进的邻居误以为系杂草而拔出。又如,甲见乙家中冒出浓烟,以为发生火灾,购置灭火器破门而入,冲至厨房,发现乙正在清理烤焦之面包。
二、不当的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1.管理行为不阻却违法。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其意思,虽可成立无因管理,但属于不当的无因管理,不阻却违法,适用侵权行为之规定。
2.本人得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之利益。此时,本人以所得利益为限应当偿付必要费用、必要债务、管理人遭受的损失。
如甲有别墅,雇乙看管,乙违反甲之意思,出租于丙。甲得主张取得租金,但亦应在受益范围内支付乙为出租房屋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利息。
3.本人不主张无因管理所得之利益。此时,本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依不当得利规定处理。
注意:前例中,甲得依不当得利要求乙返还其所受之利益租金,乙得以不当得利要求甲返还其修缮别墅所受之利益。
【典型真题】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
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答案: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当事人在诉讼和解中约定“原告撤诉后不得以相同的事由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再受理原告的起诉
C:当事人约定“如果起诉,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当事人约定“双方必须亲自参加开庭审理,不得无故缺席”,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参加开庭,自己不参加开庭,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在对被告两次传唤后对其拘传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B.交通局扣押期限为3个月
C.交通局要求司机缴纳保管费
D.交通局有权向停车场事后追偿
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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