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国家司法考试之《民法》如何复习吗?点进来!

发布时间:2019-04-05


了解国家司法考试的小伙伴们都清楚,《民法》可谓是司考六大科目中最有难度的一个,想要通过它绝非易事。那么今天,小编就帮助大家来一起学习学习该如何复习《民法》。

鉴于民法本身内容之博大,加之我国尚无制定民法典,以至于民法试题的考点有点乱有点散,流动性大,很难把握。事物总是辩证的,就民法所包含的总论、合同、物权、侵权、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婚姻与继承、知识产权等内容而言,合同、物权应属于第一层次的重点,分别考查分值均在25分以上;民法总论、知识产权属于第二层次的重点,分别考查分值10-15分;侵权、婚姻继承属于第三层次的内容,分别考查分值3-10分;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人身权属于第四层次内容,仅保证每年有题,分别考查1-5分不等。

具体来说,合同总论常围绕着合同相对性、要约与承诺、成立、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效力、履行抗辩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合同转让、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知识点命题,合同分论常围绕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旅游合同等知识点命题。物权总论常围绕物权法定原则、物权请求权、动产或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包括基于法律行为的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登记制度等知识点命题;物权分论常围绕共有、善意取得、地役权、混合担保、担保物权和占有等知识点命题。知识产权中,著作权相对更为重要,常围绕作品的归属、著作权内容(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邻接权、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命题;专利权常围绕专利权的取得、内容、专利侵权的判断与抗辩事由命题;商标法常围绕不能用于商标的标记和不能注册的标记、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注册商标的撤销、商标侵权的形态命题。侵权责任常围绕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用人单位责任、网络侵权、未成年人致害或受损的责任、产品侵权(注意与消费者法结合掌握)、机动车道路安全事故责任、动物致害、物件致害、精神损害赔偿等命题。婚姻继承常围绕婚姻效力(无效与可撤销)、夫妻财产(共同与个人)、离婚的损害赔偿及扶助补偿、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产分配、遗嘱的撤销与变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等命题。人身权主要是指人格权,身份权已经含在婚姻继承中了,人格权常围绕肖像权和名誉权、隐私权命题。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常考查的是无因管理,围绕成立条件及法律效果命题。

依据司考大纲的安排,民法知识含35章内容且要求阅读40件法律文件,在明确民法命题侧重范围和高频考点的前提下,复习备考当然首先要对前文提及的高频考点逐个突破,或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民法命题老师与其他诸法命题老师不同,特意回避新增法律文件考查,如2009年通过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直到2013年才大考特考(2013卷四实例分析题第4题),置入冷宫3载,方得宠幸。最后,老生常谈,还是要强调真题的重要性,考生一定要学会利用真题观察、分析、揣摩出本学科的考点所在,命题角度所在,有针对性的学习,效果更佳。

司法考试的《民法》的确是博大精深呀,上文的解析希望能给小伙伴们带来帮助,撸起袖子加油学习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某大学留学,某日上街购物被乙国警察误认为抢劫而遭非法逮 捕和监禁。刑讯逼供没有结果,无证件将詹某释放,詹某在乙国提起控诉被驳冋,根据国际法 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C
解析:
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1)本国国民的正当权益在他国受到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 (2)他国国家存在不当行为,如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国民受到歧视性待 遇,国民被拒绝司法、行政救济;(3)自受害行为发生时起到外交保护结束,受害人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
(4)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受害人必须在用尽当地行政、司法的救济手段后仍未得到合理救济时,本国方可进行 外交保护。据此,詹某应向其国籍国甲国而非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故A、B项错误,C项正确。
外交保护是属人管辖权的体现,公民可以申请本国外交保护,但是否向外国提出外交保护,国家可自行决 定。所以D项错误。

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乙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新股发行承销协议。约定:证券公司包销实业 公司2000万股,每股面值10元,承销期为50天。承 销股票的过程中,若由于发行股票的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以及其他由于承销方过错因其的法律责 任由乙来承担。乙在承销甲的股票的过程中发现实业 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有关宣传资料中有重大遗漏,实 业公司公布的负债表中未列明欠缴国家税款76万元 的事实。采取补救措施后,造成49万余元的损失。下 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B.依据合同的约定,应当由乙来承担该49万余 元的损失
C.依据法律规定,发行人甲须对于其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任
D.该49万余元的损失,应当由甲乙共同承担

答案:B
解析:
。《证券法》第31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 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其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故A选项正确。
证券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是合词关系。《证券法》 第30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 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名 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 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 止日期;(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曰期;(5)代销、 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6)违约责任;(7)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本题目中为包销证券。虽然双方有若由于发行股票的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以及其他由于承销方过错引起的法律责 任由乙来承担的约定,但是依据《证券法》第20条规 定,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 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其实、准确、 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 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其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此,虽然有约定,但发行人甲 不能因与他人的约定而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所以本案中对于文件有重大遗漏造成的49万余元的 损失,应当由甲实业公司负主要责任,乙证券公司在销 售股票前并未发现文件中有重大遣漏,而是在销售中 才发现有重大遗漏,厲于对文件的其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未尽核査义务,故应当负担次要责任。所以B选 项错误,C、D选项正确。本题目选择错误答案,B选项 当选。

下列有关叛逃罪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B:叛逃行为必须发生在履行公务期间
C:客观方面表现为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D:如果行为人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任务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论处
答案:A,D
解析:
【考点】叛逃罪。详解:《刑法》第10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由此可以看出叛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因此A正确。叛逃罪的主体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表现为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如果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则表现为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因此BC错误。在叛逃期间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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