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27



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潮流,好多小伙伴都在问天津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以及打印要求,别着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信息,快来看看吧!

准考证打印时间:

天津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已经出来了,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除此之外,打印准考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有的省份连饮用水也提供。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大家,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还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最后,预祝你们考试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 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通过法律取消了给予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依两国的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做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几项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
B.甲国政府的取消投资优惠的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赍任
C.即使甲国政府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上述行为,仍应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D.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两国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答案:B,C
解析:
。如果甲国通过了与上述条约义务不一致的立法,导致甲国实施了违反条约义务的行为,则依照国际法将引起甲国在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B正确。无论甲国国内的法律制度如何,甲国的行为是否符合其国内法都不能作为对抗国际法上义务的根据,C正确,A错。甲乙国之间的有效条约所规定的甲国的义务对于甲国具有国际法上的拘束力,但这项条约并不直接剥夺甲国立法机关的相关立法权,D错。

甲和乙是邻居,因楼内通道占用问题向来不和。某日晚,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扭打在一起,造成乙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乙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将甲拘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甲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经检察长决定,做出不起诉决定。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不起诉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被不起诉人甲和甲所在的单位
B: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并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
C: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甲
D:被害人乙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应当首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答案:D
解析:
【考点】不起诉。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12条第1款、第2款规定: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可见,A、B、C项不选。《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可见,被害人可以先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项应选。

下列有关唐宋之前中国古代各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西周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官吏是大司寇
B、西汉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为廷尉
C、东汉时期中央最高监察官是御史大夫
D、北齐时期廷尉扩充为大理寺
答案:C
解析:
(1)西周时期的司寇。周天子是最高裁判者,中央设大司寇,负责实施法律法令,辅佐周王行使司法权。大司寇下设小司寇,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大、小司寇下设专门的司法官吏。此外,基层设有士师、乡士、遂士等,负责处理具体司法事宜。因此,A项正确。(2)秦汉时期的延尉。皇帝掌握最高审判权;廷尉为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汉承秦制,廷尉仍为中央司法长官,郡守为地方行政长官;也是当地司法长官,负责全郡案件审理;县令兼理本县司法,负责全县审判工作;基层设乡里组织,负责本地治安与调解工作。由此,B项也正确。(3)北齐的大理寺。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大理寺的建立增强了中央司法机关的审判职能,也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D项正确。(4)御史制度。汉代时期御史大夫(西汉)、御史中丞(东汉),负责法律监督。西汉武帝以后设立司法校尉,监督中央百官与京师地方司法官吏;刺史,专司各地行政与法律监督之职。所以,C项错误,正确的应该是御史中丞。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拒绝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人无权拒绝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
B:律师发现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有权拒绝辩护
C:被告人无权拒绝人民团体为其推荐的辩护人
D:律师发现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有权拒绝辩护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3条,《律师法》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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