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2020年辽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发布时间:2020-03-07


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你们一起了解一下2020年辽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想知道的考生看过来哦,具体如下: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预计9月上旬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网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你们要知道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依据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并且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其中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

一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

二档: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

三档:其他地方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温馨提示: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知道了成绩查询的时间,现在我们一起看看成绩查询的方法有哪些?

1、2020辽宁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一:“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系统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2020辽宁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二:“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查询通道,考生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以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2020辽宁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三:“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网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就能查询到成绩了。

【注意事项】

1、错开高峰时间查询。因为查分系统刚开通时,查询分数的人数过多,导致网站拥堵,从而引起系统崩溃也是常有的事,所以建议各位考生错过高峰期,再查询成绩。
2
、考生要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查成绩少不了这两个重要的证件。所以,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免丢失给成绩查询造成影响。
3
、如果准考证丢失可以试试以下办法找回:
①联系当地司法局,进行准考证号码查询。
②通过身份证号码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网站查询(待登录入口开通后才能登录)
③查询成绩的考生可以直接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网站查询。

好了,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相信只要你们耐心的看完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这篇文章,那你们心中的疑问一定会得到解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省会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加强市容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每个用燃料的个体户每年都要交纳环境保护费。个体户王某没有交纳环境保护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其违法经营为由,根据《办法》的规定,对王某罚款500元,并暂扣王某的营业执照。王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王某遂到市工商局评理,被工商局根据市公安局制定的《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处理决定》关押了一天。请问下列选项中,对本案分析不正确的是:

A:市人大制定的《办法》是违法的,因为它没有规定暂扣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的权力
B:作为省会市公安局,有权设定一定的人身自由罚
C:王某妨碍执行公务,工商管理局对其采取一定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正确的
D:该市人大制定的《办法》是合法的
答案:A,B,C
解析:
该省会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加强市容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1条的规定,本题中省会所在地的市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设定暂扣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是合法的。故D项正确,A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因此,B项是错误的。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因此,C项也是错误的。

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M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对李某的欠款。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履行期内,李某发现温某正在转移财产,温某位于甲市N区有可供执行的房屋一套,故欲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且未进入执行阶段,李某不能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B、李某只能向作出判决的甲市M区法院申请保全
C、李某可向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申请保全
D、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答案:C
解析:
《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选项A错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这个阶段,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李某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对温某位于甲市N区房屋的执行,可以由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进行,故李某可向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申请保全。
选项D错误,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而非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在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
B.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C.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D.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答案:A
解析:
考查再审审查期间的制度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97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99条的规定,B项错误。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根据《民诉解释》第400条第1款的规定,C项错误。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01条的规定,D项错误。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项、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甲将其一辆二手机动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该机动车刚发生过重大车祸。甲知道乙比较迷信,如果知晓该车祸事实可能会拒绝购买,因此未向乙说明该事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在得知该车辆曾发生过车祸后1年内向法院主张撤销合同
B.乙有权以被欺诈为由,向甲发出撤销合同的通知,合同自该通知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C.如果乙选择接受该车辆,但是必须降低价格,则乙有权向法院主张变更合同
D.如果乙未主张撤销合同,因合同继续有效存续,则乙无权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可撤销的合同问题。根据通说观点,二手汽车出卖人对买受人负有以下信息的告知义务:汽车的行驶里程数、重大车祸史等。因为该等信息会影响到买受人的购买决策和意思。本题中,甲在与乙订立二手车买卖合同时,对于汽车刚发生重大车祸的事实负有告知义务,但是甲因为担心乙拒绝购买而故意隐瞒,从而导致乙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并因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甲乙之间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属于因欺诈订立的买卖合同。对于A选项,《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曰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故A选项表述正确。(2)对于B选项,根据《民法总则》第148条及《合同法》第54条第1款,受欺诈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而不能以通知的方式撤销合同,故B选项错误。(3)《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法》第54条第3款已经被《民法总则》第148条修改。因此,受欺诈人乙只享有撤销权,不再享有变更权,故C选项表述错误。(4)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与乙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的过程中,甲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给乙造成合理信赖利益的损失,乙有权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故选项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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