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2020年四川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20-03-08


相信很多考生都有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想查询成绩的时候不知道成绩查询入口在哪里,不用担心,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告诉你们2020年四川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想知道的看过来,具体如下:

2020年四川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为司法部网站。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2020年四川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方法:

1、2020四川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一: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系统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2020四川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二: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查询通道,考生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2020四川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三: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就能查询到成绩了。

现在知道了成绩查询入口和查询的方法,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查询成绩时,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1、错开高峰时间查询。因为查分系统刚开通时,查询分数的人数过多,导致网站拥堵,从而引起系统崩溃也是常有的事,所以建议各位考生错过高峰期,再查询成绩。
2
、考生要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查成绩少不了这两个重要的证件。所以,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免丢失给成绩查询造成影响。
3
、如果准考证丢失可以试试以下办法找回:
联系当地司法局,进行准考证号码查询。
通过身份证号码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网站查询(待登录入口开通后才能登录)
查询成绩的考生可以直接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网站查询。

好了,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你们看完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这篇文章之后,是否已经知道在哪里查询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了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
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
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
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
答案:D
解析:
【考点】国家结构形式【详解】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但是在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建立和运转过程中,由于存在特定国情,因而使我国的单一制表现出自己的特点。具体而言,即在一般的地方行政区划外,通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民族问题,通过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历史遗留问题。所以,A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在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存在一般行政区划、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三种地方制度,而后两者是比较特殊的地方制度。行政区域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这些都必须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他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经济特区并不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其仅仅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地区。所以C项表述是错误的。行政区划制度不仅包括行政区划的分级、划分,以及行政区域的变更,也包括行政区划争议或纠纷的解决,对此国务院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规。因此,D项正确。

共用题干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人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请回答第97~100题。

关于CIF贸易术语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
B、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
C、应由A公司负责海运运输
D、应由A公司购买货物海运保险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无害通过权;毗连区;紧迫权【详解】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无害通过要求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不得停泊和下锚,除非不可抗力、遇难和救助。“乐安”号可不经批准穿行丁国领海,但不能停泊转运货物,选项A错误。根据该公约规定,国家可以在毗连区内行使必要的管制:一是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或规章;二是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规的行为。紧迫权是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紧追行为可以为军舰、军用飞机或得到正式授权且有清楚可识别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从事。对于“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可出动海上执法船、飞机行使紧追权,故选项B、C正确。紧迫权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但紧迫权在被紧迫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故选项D错误。
【考点】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由于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归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选项A正确,B错误。该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在转让争议中,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故选项D正确。该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一)项规定,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甲国是卖方A公司所在地,如双方未达成选择法律协议时,可以适用甲国法。选项C过于绝对。
【考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⑧2010》【详解】《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⑤2010》删除了FOB,CFR和CIF项下的船舷界限,改为风险在“交货”时转移,故选项A正确,B错误。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的核心内容为卖方办理运输手续、投保手续,负责海运运输,承担运费和保险费。A公司只承担运费和海运保险费,选项C、D正确。
【考点】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详解】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属于共同海损,选项A正确。单独海损是指货物由于意外造成的部分损失。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人海中,这属于单独海损,选项B正确。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天灾造成的单独海损,保险人对保险货物在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承担责任;而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为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保险人承担责任,故选项C错误。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根据《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第13项规定,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承运人免责。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不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内,保险人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D错误。

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只要承诺到达,合同一定成立
B.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
C.需要签订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的,自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签订之日合同成立
D.当事人约定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一方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认定与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据此,承诺到达,合同不一定成立,A错误,当选,C正确,不当选。《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据此,B正确,不当选。《合同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据此,D正确,不当选。

赵某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李某为赵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

A.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B.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发表意见
C.会见、通信
D.为赵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8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39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9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所以A、B、C、D项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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