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21-11-22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除了个别因疫情延期考试的地区,别的地区都已经圆满结束。参加考试的人员对于自己的考试成绩应该都有了一定的预判,那自己是否可以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呢?不要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合格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合格分数线是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合格标准华为公布,可以结合历年的合格分数线作为参考。下面就为大家分享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历年来的合格分数线。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根据历年合格标准预计2021年主观题考试的合格标准是108分。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大家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欺骗他人捐献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B.强迫他人捐献器官,具有致人死亡危险,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C.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D.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组织人体器官买卖罪的刑法规定。参见《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的规定。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消部分租金。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题。

关于一审法院判决丙给付甲、乙利息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B.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C.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D.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法院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这就是体现了原告在自己诉讼请求上的处分原则。本题中,一审时原告并没有要求被告支付利息,而一审法院判决丙给付甲、乙利息,这就违背了处分原则的要求。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同时由于甲、乙没有要求给付利息,而法院判决丙给付利息,当事人之间没有针对利息问题进行辩论,所以一审法院有关利息的判决实际上也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因此,B选项也是正确的。C、D选项所述两个原则没有涉及。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民族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说明我国法律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B、“法律仅仅向前看,不向后看”。该法谚表达的法律原则是“从新原则”
C、《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属于法的空间效力
D、属地主义属于法的空间效力
答案:A,B,C,D
解析:
普遍性是法的特征之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民族自治地方同样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因此A项错误。法谚“法律仅仅向前看,不向后看”的含义是指法律不溯及既往,这是“从旧原则”。因此B项错误。法的对人的效力包括: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折中主义。《刑法》第7条是属人主义的规定,属人主义属于法的对人的效力。因此C项错误。属地主义属于法的对人的效力,不是法的空间效力。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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