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错过!山西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1-05-28


今年准备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同学们,都清楚具体的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了吗?不用着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山西地区2021年司法考试报名的相关内容,一起了解一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山西省法律职业资格报名时间为:6月10日0时-24日18时

二、报名入口: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6、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由于每个地区政策不同,建议同学们多关注当地人事网最新资讯,符合条件准备报名的同学现在就应该积极备考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犯罪嫌疑人甲于2002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8年春节他认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逮捕的审查程序问题,同时也涉及刑法中的相关知识。我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本题所给的案情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故C项属正确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由此可见,A、D项属正确选项,B项系干扰项。

甲、乙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对此,乙就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向谁申请认定?()

A: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基层法院
B: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
C:该仲裁委员会
D:甲居住地的基层法院
答案:B,C
解析: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该仲裁委员会所在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本题选B、C。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的指引作用
B.法的评价作用
C.法的预测作用
D.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A
解析: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包括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是刑法等法律对高经理和公司员工等本人行为的作用,故为指引作用。本题应选A。

大学生小王毕业后,现只有父母亲给的1万元,欲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B:注册资本不足,只能与其他人一起不能成立公司
C:若自己创立公司须10万元,2年内缴足就可以了
D:有认缴的出资额即可创办一家一人公司
答案:D
解析:
一人公司也无须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以及缴足资本额的年限的限制,参见《公司法》第23条、第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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