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0年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已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24


吉林省各地区想要报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你们知道考试报名时间了吗?了解报名时需要的材料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其相关消息,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对刑事诉讼价值的观点,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司法机关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能够体现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
B.刑事诉讼法影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的表现
C.实体真实和正当程序是刑事诉讼的主要价值
D.在价值分类上来看,公正价值是刑事诉讼价值中的核心,属于独立价值,而效益和秩序价值保障刑法实施,属于工具价值
答案:A
解析:
秩序价值要求追究犯罪活动的有序性,A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影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这是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的表现,B 选项错误;实体真实和正当程序是刑事诉讼目的,C 选项错误;公正价值是刑事诉讼价值中的核心。刑事诉讼法保障刑罚的正确实施,实现秩序、公正、效益价值,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使用本身也在实现着秩序、公正、效益价值,属于独立价值,D 选项错误。

某天,著名流量小花景某某工作室人员在浏览网页时发某妇科医院网站的宣传文章中附有景某某的照片,文章内容包括妇科疾病、人流手术、不孕不育治疗等。该工作人员经过查询,某妇科医院并没有与景某某工作室签订代言合约和支付代言费。对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某妇科医院侵犯了景某某的肖像权
B.某妇科医院侵犯了景某某的名誉权
C.景某某可以要求妇科医院在微博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D.某妇科医院行为仅涉及涉及人格权利损害,景某某没有经济损失,该医院只用精神损害赔偿不用进行额外经济损失赔偿。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在自己肖像上锁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一种具体人格权,包括肖像制作权、肖像使用权和肖像利益维护权等权利。依照《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侵害肖像权是指未经本人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本案中,该妇科医院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景某某的同意便使用其肖像,侵犯了其肖像权,因此A正确。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本案中该妇科医院在多篇文章中插入景某某的图片,让人会产生景某某可能患有这些妇科疾病的联想,使其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景某某的名誉权,因此B正确。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是侵犯人格权利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因此C正确。景某某作为明星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其肖像有一定的商业化利用价值,妇科医院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必然导致其肖像权中的经济性利益受到损失,因而也应当进行经济损失赔偿,因此D错误。

甲是腾达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因个人事务,甲需要从银行贷款,于是甲操纵董事会作出以腾达公司名义为甲的个人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公司股东乙、丙、丁、戊发现了这一问题,发表了以下言论,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乙认为,公司为作为股东的甲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方式作出
B:丙认为,在该决议已经作出之后,应当尽快以股东身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法律规定的期限是60日
C:丁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戊认为,如果召开股东会对此事进行表决,甲也不能参加
答案:B
解析:
【考点】公司对外担保。详解:《公司法》第16条第2、3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可见,腾达有限责任公司为作为股东的甲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方式作出,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如果召开股东会对此事进行表决,甲也不能参加,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第22条前两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根据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本题中的决议属于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无效,所以不在股东请求法院撤销的范围内,也不适用期限的规定,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甲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关于劳务派遣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B.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C.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D.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劳务派遣。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57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B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C选项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除此以外还有辅助性工作岗位和替代性工作岗位,而这两类岗位没有存续时间的规定。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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