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已延期举行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1


参加河南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生注意了。 河南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仍在延期,大家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考试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关于河南省延期举行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相关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河南省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经司法部批准,河南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南省司法厅官网和“河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河南省司法厅及各考区所在地省辖市司法局咨询电话及官方网址:(接听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河南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0371-65906767,65906996(http://sft.henan.gov.cn/)

郑州0371-67651166 (http://zzsfj.zhengzhou.gov.cn)

开封0371-23888552 (http://sfj.kaifeng.gov.cn/)

洛阳0379-63334167 (http://sf.ly.gov.cn/)

平顶山0375-4890882 (http://sfj.pds.gov.cn/)

安阳0372-5969110 (http://sfj.anyang.gov.cn/)

新乡0373-2027277 (http://sfj.xinxiang.gov.cn/)

南阳0377-63196926 (http://sfj.nanyang.gov.cn/)

信阳0376-6810617  (http://sfj.xinyang.gov.cn/)

驻马店0396-2961600  (http://sfj.zhumadian.gov.cn/)

商丘0370-3263159  (http://sfj.shangqiu.gov.cn/)

许昌0374-2628003  (http://sifaju.xuchang.gov.cn/)

周口0394-8206271  (http://sfj.zhoukou.gov.cn/)

焦作0391-3569882  (http://www.jzpfw.gov.cn/)

漯河0395-2957899  (http://sfxz.luohe.gov.cn)

濮阳0393-6681039  (http://sifa.puyang.gov.cn/)

鹤壁0392-3328022,3222291  (http://sfj.hebi.gov.cn/)

三门峡0398-2817108  (http://sfj.smx.gov.cn/)

考试时间推迟,各位考生要做好疫情防护。目前还没有任何公告有说明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注意事项,各位考生要注意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公告,从而错过考试。既然考试被延期举行,那么各位考生要利用这段时间努力复习,做做题,能够做到查缺补漏,让自己考试更有把握,通过考试,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各位考生分享几个考前紧急备考技巧。

一、练习错题

推迟时间有多长,大家都不清楚。这段时间不妨把错题拿出来再练习一次,错题都是大家之前对考点没有掌握好,从而做错的题,重做可以让大家查看自己之前没有掌握的知识是否已经掌握,如果有没有掌握的,要尽快进行学习补充,达到查缺补漏的效果。

二、做历年真题

这个时候做历年真题,重点就不在练习,而在研究。研究出题老师的出题方向和方式,研究答题技巧和答题方法,怎们样答题才可以得到分数。让自己在考试时尽量不要因为答题方法、答题流程而造成不必要的丢分。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清末负责第一部独立商法典制定的是、( )


A.商部

B.北洋大臣

C.工商部

D.宪政编察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商事立法。清末商事立法主要由新设立的商部负责。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称:“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 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订商律,作为则例。”奉此上谕,随即成立的商部开始着手商律的拟定。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以下说法中最有可能影响犯罪故意的是:

A.父亲认为大义灭亲不属于犯罪而将自己作恶多端的儿子杀死的
B.丙本打算杀甲,但黑夜中误将乙当作甲进行杀害
C.C取枪向A射击,但因为没有瞄准而打中了B
D.李某本欲盗窃一般财物,却误将枪支当作一般财物实施盗窃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认识错误。法律的认识错误一般不阻却犯罪故意,而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则要具体考察。重点需要掌握法定符合说。 A:认为大义灭亲不属于犯罪,属于典型的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B:选项中的情况属于对象错误,无论是杀害甲或乙都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认识错误,不能影响犯罪故意,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C:选项属于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是由于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对象不一致,但由于A与B也处于同一犯罪构成之内,不影响犯罪故意,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D:一般财物和枪支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的内容,对于不同的犯罪构成的认识错误可以影响犯罪故意,因此,李某不能构成盗窃枪支罪。

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

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
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D.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答案:B,C
解析:
。A项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抢劫罪侵犯了双重客体,B、C项是抢劫罪的应有内容。D项甲第一个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后又另外产生犯罪故意,将被抢劫者杀死,又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下列有关法的运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就立法而言,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也是法律所要求的
B、法的适用的三大步骤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
C、立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进行分配的职能活动
D、法律人的查明案件和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循环往返过程
答案:C
解析:
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不一定是由法律要求,有些社会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不能被法律所要求和规定,故A选项不正确。整体上说来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表现为逻辑中三段论推理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定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在实际的法律生活中,法律人适用有效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三个步骤不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他们之间界限模糊并可以相互转化。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的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定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故B、D选项不正确。从狭义上来说,立法是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认可宪法或法律的活动),其实质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职能活动。故C选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