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能用2019年法考的教材吗?看这里你就知道了!

发布时间:2020-03-08


2020年法考官方指定教材预计在5月发行。而备考2020年法考的考生绝大多数早早就开始了复习之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决定了法考的难度,而法考的高难度就意味着法考生们不能等2020年法考新教材出了以后再进行复习,这样会大大降低通过2020年法考的几率!

那么,备战2020年法考的法考生们会遇到一个问题:在2020年法考新教材没出之前,可以使用2019年法考的教材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给你们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每年都会有不少的法考生产生同样的疑问。往年新法出台较少、法律变动较少的年份,法考生们可以使用上一年的教材。因为法考命题遵循“重者恒重”的规律。所以在当年较为平稳的时候,用往年教材进行复习法考一些几乎必考的重点考点,这些内容变动不会很大。

关于2020年法考能否2019年法考的教材这个疑问。从2019年主观题成绩查询结束开始2020年法考新一轮的备考到现在,结合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总体看,2020年法考不推荐使用2019年法考的教材进行复习。

不推荐使用2019年法考教材复习原因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将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2020年会在两会上正式通过民法典。民法典与民各编的法律对比,还是有很多的变化。如果考生使用2019年的教材进行民法学习很可能把新旧变化弄混淆,从而在2020年法考的考场上失分。而且法考还遵循“新增必考”的命题规律,如此重要的民法典要出台了,可以说几乎必考,所以建议法考生们不要使用2019年法考教材复习2020年法考的民法部分。

不推荐使用2019年法考教材复习原因二:

2020年程序法修改较大。201910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191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现予公布,自20191230日起施行。不论是民诉法还是刑诉法,都有新修改的部分,而且是比较重点的考点。所以如果还使用2019年法考教材复习2020年法考程序法的部分,非常浪费时间精力,再加上程序法本身就是偏记忆、背诵的学科,使用2019年法考教材复习法考很可能背混淆。以上不推荐使用2019年法考教材复习2020年法考的最主要的两个原因。

最后要戒骄戒躁,不要过度紧张,大家稳住心态,保持学习的动力和强度。

好的,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不知道小伙伴们是否清楚了呢?如果还有不了解的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大家一定要早做复习准备,早做学习规划,沉着应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

A.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B.有权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和鉴定人员回避
C.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D.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E.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B,C,D,E
解析:
本题考核被害人。应当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不能向法院提出意见。

关于证券交易所,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从事业务的盈余和积累的财产可按比例分配给会员
B: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证券交易所制定和修改章程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D: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必须由国务院决定
答案:D
解析:
【考点】证券交易所【详解】根据《证券法》第105条第2款的规定,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的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A项认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从事业务的盈余和积累的财产可按比例分配给会员,这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是错误的。根据《证券法》第107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因此,关于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的人选,理事会没有选举权,B项错误。根据《证券法》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C项将批准替换为备案,是错误的。根据《证券法》第102条第2款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选项D正确。

法院受理了黄某与美国人琼斯的离婚诉讼,黄某委托了马律师担任代理人,在委托授权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本案,说法不正确的是

A.马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应当向法庭提交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授权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律所证明
B.黄某委托了代理律师参加诉讼,本人可以不亲自到庭
C.马律师有权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提起上诉
D.琼斯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考查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民诉解释》第88条规定,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当提供“三证”(委托授权书、律所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协议书是律所与当事人之间签署用于规范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材料,无需提供,表述错误。 B、C选项考查委托代理的后果,首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委托代理人的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代理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只能代为行使程序性权利,不能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代为和解、调解,不能代为提起上诉、反诉,如果行使上述权利,需要经过当事人的特别授权。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委托授权书中仅写明“全权代理”等字样,而无具体授权内容的,视为一般授权。故本案黄某对马律师的授权仅为一般授权,其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的行为有效,而代为提起上诉的行为无效,所以C选项错误。其次,一般有了委托代理人,本人可以不亲自出庭,但是在离婚诉讼中,有了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均应当出庭,如确有困难无法出庭的,应当向法庭出具书面意见,本案为离婚诉讼,故有了代理人,当事人也应当出庭,B表述错误。 D选项考查涉外民事诉讼中委托中国律师代为诉讼的原则,外国当事人在中国参加诉讼需要委托律师的,应当委托中国律师代为诉讼。该原则仅仅是限制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在中国代理诉讼,但是并不妨碍外国人(包括外国律师)以非律师代理人的身份在中国代理民事诉讼,如本案中琼斯可以委托自己的近亲属(外国人)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表述错误。

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区矫正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A、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故C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433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本题中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并非为人民法院,而是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所以收监的决定不由法院作出,故D项错误。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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