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教材发行时间及目录,你看看就知道了!

发布时间:2020-02-08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即法考俗称的“四大本”预计在20205月前后发行。具体内容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往下看吧!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这套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备用书。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第三卷》教材目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节 民事权利客体

第五节 民事责任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

第四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第五节 非法人组织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第二节 代理权

第三节 无权代理

第六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诉讼时效

第二节 期间

第七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第八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

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四节 相邻关系

第五节 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第六节 共有

第九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 地役权

好的,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不知道小伙伴们是否清楚了呢?如果还有不了解的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大家一定要早做复习准备,早做学习规划,沉着应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

A.玩忽职守案
B.故意杀人案
C.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
D.县法院请求移送的案件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管辖的级别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1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D选项中县法院的请求,中级法院并不一定批准。故选B。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租赁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在征得乙同意后,将房屋卖给丙,并转移了所有权。下列有关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租赁合同在乙和丙之间继续有效
B.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C.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D.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丙应当另行与乙订立租赁合同
答案:A
解析: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法律的基本包括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等方面。关于法律的这些基本价值之间关系描述,下列哪个选项是不能够成立的?()
A.法律的这些基本价值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当追求法律某一方面价值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对其他价值的影响
B.自由和平等之间是没有矛盾的
C.法律是人们自由的保障,自由不是对法律的否定,没有法律也就没有自由
D.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往往与立法目的相联系

答案:B
解析:
。法律的作用一般包括秩序、安全、自由、平等、正义、效率等方面。这些价值源于主体,即人的需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不是孤立存在的。自由和平等之间有时是矛盾的,有时候为了追求社会的平等便有可能利用国家的权力对社会进行干预,这也就在某些方面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因而B选项是错误的。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法律并不是限制自由的,而是公民自由的保障书。法律.的理想和其所追求的价值始终贯穿于法律始终,因而在进行法律判断时也就经常与立法目的相联系。

中国海天公司与美国人杰克欲合作组建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在合营合同中约定:中方以土地使用权、货币出资,杰克以机器设备和货币出资;双方均应一次性缴清出资。关于本案,请问:下列说法哪一项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A:双方的非货币出资,必须由审批机关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B:双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
C:如果合营双方未能按期缴清出资,则视为合营企业自动解散
D:如果一方未能按期缴清出资,则应当对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考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详解: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非货币出资的评估作价,可以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也可由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因此,A项错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4~5条的规定,B、C项正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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