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法考难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有多高?
发布时间:2020-02-28
国家司法考试历来被认为是“天下第一考”,难度自然不言而喻。2018年起,国家司法考试被改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一改革,象征着司考更进一层次,也更加受重视。在诸多职业资格考试,只有司考有改名的殊荣,今天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看相关内容吧。
法考历年报考人数及通过率
1、2002-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
近些年来,官方对司考通过率讳莫如深,几乎没有发布任何精确数据。可信度较高的数据主要来自《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中,司法部每年都会对报名人数、参考人数和通过人数进行详细的说明。
此外,2017年12月18日新华社曾发文称从司法部获悉,“我国实施司法考试16年来,全国有619万余人次报名,截至目前有88.8万人通过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14.3%”
2、2018-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
注:以上数据仅供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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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市检察分院的反贪局侦查员李某,在办理自侦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本案中存在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对于该鉴定,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侦查员李某无权自己决定鉴定
B:该鉴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C: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D:告知时,办案部门可以只告知其结论部分,不告知鉴定过程
B:该鉴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C: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D:告知时,办案部门可以只告知其结论部分,不告知鉴定过程
答案:C
解析:
根据《高检规则》第248、253条。第248条,鉴定由检察长批准,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其他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但是应当征得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本案李某无权自己决定鉴定。第253条,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材料: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施方案》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问题:
联系材料,结合当前司法改革的目标和方式,从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角度谈一谈你的理解。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施方案》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问题:
联系材料,结合当前司法改革的目标和方式,从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角度谈一谈你的理解。
答案:
解析: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3.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3.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礼品,合同并未规定包装的方式,FOB价格条件,适用2010年《术语解释通则》,后礼品运至中国。依《术语解释通则》 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该批礼品因未依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B.货物的风险在货物由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C.如该批礼品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应承担责任
D.乙公司应自行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货物的风险在货物由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C.如该批礼品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应承担责任
D.乙公司应自行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____《国际贸 易术语解释通则》____FOB。A项正确,依《联合国国 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卖方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合同没规定,则应依同类货物通用的包装,如果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包装造成损失的,甲公司应承担责任。B项错误,依2010年《通则》, FOB术语自货物按照上述规定交付之时起,买方要承 担货物灭失或损失的全部风险。因此,风险自“船上交货”时转移,而不是“越过船舷”时转移。C正确,依 《公约》第42条(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 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巳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因此,如该批设备侵害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D正确,依《通则》,FOB术语下,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因此,乙公司得自行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21条的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而本题中,陈某提出已经归还借款,意味着债务已经消灭,因此陈某的主张构成异议,故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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