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了,你还没有参加法考吗?法考报名条件来袭,非法本必读!

发布时间:2019-12-27


有许多非法本的考生想要报考2020年法考,便前来咨询法考报名条件,那么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法考的报考条件和解读一下司法部政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具体就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法律职业岗位。

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

二是针对专业条件的,实施办法第9条的规定就是新人新办法,第22条的规定就是老人老办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考试应该算的上是国家大型考试中比较难的考试了,如果考生下定决心想要通过法考,就一定要认真准备,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登陆51题库考试学习网官网进行留言咨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受别国委托暂时扣押逃往我国的别国犯罪嫌疑人
B.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C.通报刑事诉讼结果
D.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答案:B,C,D
解析:
。《高检规则》第4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因此,B、C、D是正确的。

甲刚满15周岁。在他幼年时,父母就离婚了。他长期被到处寄养,生活很不稳定。最近,他刚刚被送到母亲身边。由于长期未和母亲共同生活,他和母亲的关系非常紧张。在其因去网吧而被母亲呵斥时,其持刀欲砍杀母亲。在路人的帮助下,甲被制服。其母亲后来向法院求情,承认自己和孩子沟通不够。法院也了解到甲平时表现尚可。后来,甲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甲与其母都非常感谢法庭的判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法庭的这一判决既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违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B.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体现了公平正义原则
C.法庭这一判决体现了公平正义原则
D.由于公平正义可以是实质的公平正义,所以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也不一定违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

答案:A,D
解析:
【 解析】AD。公平正义并不是一定要同罪同罚。量刑时既要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新加坡公民王颖与顺捷国际信托公司在北京签订协议,将其在中国的财产交由该公司管理,并指定受益人为其幼子李力。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王颖与顺捷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至某人民法院。关于该信托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B.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新加坡法
C.如双方未选择法律,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D.如双方未选择法律,法院应在中国法与新加坡法中选择适用有利于保护李力利益的法律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信托的法律适用。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由于法条对信托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限制,所以当事人可以不以实际联系为原则选择法律,因此AB项法律选择均有效,正确;信托财产所在地和信托关系发生地都在中国,因此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情况下,法院应该适用中国法,C项正确,D项错误。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98~100题。

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答案:A,D
解析:
对人大代表的逮捕应当报相应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46条第4款的规定,C正确AB错误。根据规则第304条第2款规定,本案中,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大代表甲,并没有提出要对甲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检察机关在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不能直接提出对人大代表甲先行取保候审的意见。因此D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65条和第72条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若符合逮捕条件,仍然是可以适用逮捕措施的。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4条第2款规定,B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


(原答案为ABCD,答案应为A)。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12条规定,A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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