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啦!来啦!司法考试证书编号含义的有关内容出来啦
发布时间:2020-03-03
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外观样式(包括颜色)都是一样的,只是在证件内页(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区分了A、B、C三类编号,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共十四位数字,不了解的小伙伴们,今天就一起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时间编号第一至四位数字表示时间,以年为序编单位。
二、区域编号第五、六位数字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第七、八数字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
四、第九、十位数字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旗、省直辖县级市)。
五、证书编号第十一至十四位数字表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排序号。
除此之外呢,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还想为大家分享一些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问题,一起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看吧。
(一)问: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答: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
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问: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三)问:如何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
答: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四)问:可以使用哪些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又到了与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此祝愿大家在未来工作中一帆风顺!另外如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A项,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属于“归个人使用”中“将公款供亲友使用”的情况。
B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属于“归个人使用”中“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况。
C项,某县工商局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不属于上述解释的三种情况,不能成立挪用公款罪。
D项,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属于“归个人使用”中“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B.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
D.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在该民航机载客不明的情况下,乙国有权对其使用武器,将其击落
C.乙国无权要求位于其境内的该民航机在其指定安全地点降落
D.该民航机在顾及安全的情况下可自行飞人乙国领空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9-24
- 2021-01-03
- 2020-03-12
- 2021-01-08
- 2020-10-12
- 2020-10-11
- 2020-10-08
- 2019-12-18
- 2020-01-02
- 2020-03-14
- 2020-10-10
- 2021-04-21
- 2020-07-29
- 2020-02-27
- 2020-12-03
- 2020-03-11
- 2020-08-26
- 2020-08-26
- 2020-03-07
- 2020-05-21
- 2021-04-16
- 2021-01-03
- 2020-08-26
- 2020-04-20
- 2020-03-07
- 2020-04-11
- 2020-04-11
- 2020-11-04
- 2020-04-22
- 20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