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改革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0-04-22
司法考试改革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有哪些变化?主要变化来自于四个方面,快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1、司考变法考后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范围扩大 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
司法考试制度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法治人才选拔的“入口关”,这意味着在今后的法考考试中会进一步强化对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有利于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能力素养,各位考生应该更加重视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法理学等科目。
2、司考变法考后报考学历门槛提高 报名条件有新变化,提高了报名门槛,虽然司法部在这个制度设计时进行了充分的调研,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体现了对考生的温暖与关怀,但不可否认的是,非全日制、非法学本科生在未来将不会像以往那样在法考的道路上不受任何限制。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法学教育打开了一扇窗,这是实现法学教育应用化和法律人才职业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检验学生法学素养和法律综合素质的标尺之一。这意味着今后的法学教育也会发生改革,在法考考试命题方向会更加贴近社会,服务于法律职业发展的需要。
3、司考变法考后“一考”变“两考” 卷式结构有新变化,大幅度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的规定,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这意味着今后的法考考试不仅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考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多出没有标准答案的“活题”,突出考题的实践性,请各位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务必关注热点案例分析。
4、司考变法考后放宽政策有新变化 将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1039个县级行政区域纳入放宽地域范围。
中央有关会议明确要求,在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差别的考试政策,适当降低考试门槛,让当地符合条件的人能够进得来、留得下。提醒各位考生在报考时可以了解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
好了,上面就是关于司法考试改革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要变化的介绍啦,以上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信息,欢迎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留言。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B:行为人在犯罪后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现
C:行为人在犯罪后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因其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
D:行为人构成犯罪,但犯罪时尚未达到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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