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型题量总结,你们都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01-14


小伙们,你们在备战2021年的法考吗?你们对司法考试的题型和题量都清楚吗?如果不清楚的话没关系,现在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参考2020年,具体公告请关注官网)

客观题试卷:

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1-5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51-85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70分;

86-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主观题试卷: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法考备考各科的顺序是什么 ?其实严格来说没有什么固定的顺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安排。下面介绍一下大部分人比较认可的复习顺序。

第一,刑法和民法,先学习刑法然后学习民法,因为刑法相对于民法结构比较完整容易建立知识体系也可以给自己增强学习的信心。

第二,刑诉和民诉,个人感觉可以先民诉后刑诉,因为民诉相比刑诉要简单一些先易后难符合我们学习的规律。

第三,行政法和商经,因为民法中有商经的基础内容,学完民法后学习商经会容易许多另外商经的分值也比较大记忆内容多所以可以先学习商经后复习行政法。

第四,理论法和三国法,一定要先学理论法毕竟它的分值还是很大的,因为对于其他法学的不错的朋友放弃三国法依旧能过客观,但是放弃理论法就很难了,下图是各科分值以供参考。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了解关于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型题量的相关信息,小伙伴们,考试加油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村有一村办厂,由陈某承包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陈某锐意进取,经营相当 。乡政府见状决定将该企业出售给李某。李某凭与乡政府签订的购买该厂的合同到县工商 将该厂由村集体企业变更登记为私营企业。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村委会有权对县工商局的变更登记提起行政诉讼
B.乡政府出售该村办企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民事行为
C.陈某有权对乡政府出售该村办企业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D.陈某对乡政府出售该村办企业的行为起诉的,必须以该企业名义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原告资格确定
讲解:县工商局的变更登记影响到了该村办企业的集体性质,从而影响到了该“村、 集体”对该企业的权益,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的代表,当然可以对该变更登记提起行政 诉讼,故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
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 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行政机关对非国有企业采取的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 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故选项B “民事行为”的表述有误),当事人不服起诉的,应当提起的是行政诉讼。对这些行为不服,除有权以该企业的 名义起诉外,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有权以其个人名义起诉(故选项C正确,而选项D的 “必须以该企业名义”表述有误)。

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审判制度基本原则的?( )

A.某法官因病住院,甲法院决定更换法官重新审理此案
B.某法官无正当理由超期结案,乙法院通知其三年内不得参与优秀法官的评选
C.对某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当地媒体多次呼吁法院尽快结案,丙法院依然坚持按期审结
D.因人身损害纠纷,原告要求被告赔付医疗费,丁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答案:A,B,C
解析:
A项,法院做法符合直接言词原则。B项,法院做法符合及时审判原则。C项,法院不受媒体舆论影响,符合审判独立原则。D项,法院在原告诉讼请求之外判决精神损害赔偿金,违反不告不理原则。

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机关应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A.某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B.某企业的旅馆业特种经营许可证被认定为以贿赂手段取得而被撤销的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吊销的

D.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王医生死亡的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选项 A);(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选项 D);(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选项 B、 C);(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该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 甲是A国驻B国大使馆的商务参赞,乙是C国驻B国大使馆的随员。甲与B国人丙发生债务纠纷。甲向B国法院对丙提起民事诉讼,丙对甲就同一债务关系提起反诉,并要求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种判断是正确的?()
A.因甲具有民事豁免权,B国法院不可受理对甲的反诉
B.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因而乙没有义务出庭作证
C.乙具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其拒绝出庭作证,B国可依其国内法强制其出庭作证
D.甲丙之间的债务纠纷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B
解析:
。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甲虽然享有民事豁免权,但由于该诉讼是其首先提起的,甲对丙提起的反诉不具有民事豁免权,AD错。与管辖豁免相关的,外交代表还被免除作证义务,不仅不得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而且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B对,C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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