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天津市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授予及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0-08-26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的相关信息你了解多少?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天津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核授予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快来看看吧!
一、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天津市司法局办理(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在天津考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天津考区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天津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天津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司法部、天津市司法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天津市司法局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天津市司法局咨询。
天津考区报名政策咨询电话:23082156(报名期间8:30-11:30, 13:30-17:30)。
网上交费技术服务:(涉及网上交费操作问题可根据报名地支持银行电话咨询)
支付宝热线:95188、0571-88156688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B.接受继承
C.接受遗赠
D.先占
E.罚没物的法定归属
A.受当事人之托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
B.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准备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C.与案件无涉的法官将当事人的诉讼理由书转交给承办该案件的法官
D.庭长要求某法官汇报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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