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流程,你都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11-29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流程来了,想要了解的小伙伴快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一、流程

根据2020年法考报名时间在6月份,2021年法考报名时间预计在6月份,法考报名流程参考如下:

1.登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 。

2.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阅读司法考试公告,本人确认开始报名 3.先选择报名地,再输入证件信息。 考生选择报名地后,将在报名地所在省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请慎重选择报名地,交纳考试费后则不可变更。

4.阅读报名地公告 。

5.查看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如果已准备好,可以进行下一步。

6.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通讯信息、安全信息等并牢记登录密码,保存。

7.报名信息填报确认,承诺。

8.使用身份证号码及刚才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并上传电子照片。

9.按流程上传标准电子照片,待工作人员确认后交纳考试费后则报名成功。报名凭证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是否打印。

10.上传电子照片后,户籍在放宽地区,选择享受放宽优惠政策的考生则还需要上传户籍照片。

二、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需考生关注当地通告信息为准。

三、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的: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已经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好了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全部信息了,希望能对大家有一个参考作用,如果小伙伴们还有其他问题的话,欢迎随时咨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议案,由全国人大决定授予
B.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
C.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D.国家功勋薄是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名录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第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选项B错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依照本法规定被撤销的除外。
选项C正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选项D错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条规定,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下列关于我国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都有休息的权利
C、我国宪法规定“我国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D、我国宪法对发展公民社会保障权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未作规定
答案:B,C,D
解析: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二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故A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14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C项表述错误。《宪法》第42条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在第43条中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的主体只是劳动者,故B项表述错误。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下列哪些情形,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A.某公司在其2000年度的财务报告中虚列各项开支共计900多万元
B.某公司参与走私香烟等货品,违法金额达13万元
C.躲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最近3年连续亏才见
D.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但未经证券管理部门 的同意

答案:A
解析:
(原答案为ABC)。2005年《公司法》修改后,不 再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进行规定,而是将其纳入《证券法》的范畴。根据《证券法》第兄56条,A选项属于第2项“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的情形,且数额较 大,后果严重,应当入选。C选项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但要被终止上市还需要满足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 盈利的条件,从题目中“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条件无 法推定该上市公司是否能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恢复盈利,因 此C项不应入选。根据《证券法》第55条规定,B选项中 的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而不是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不应入选。D项纯属干扰项,不应入选。

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
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
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
答案:D
解析:
【考点】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详解】证据具有三大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警犬辨认又称为警犬的气味鉴定,但它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种类中的任何一种。同样的,心理测试结论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不具有合法性,因而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批复》中亦指出,“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结论不同,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所以,题中两类结论可以作为侦查线索使用,而不能成为定案根据,本题正确答案为D。【陷阱】本题陷阱在于让考生将警犬辨认与普通辨认混淆,心理测试结论与普通鉴定结论混淆。但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普通辨认是由人实施的,而心理测试结论因其自身的不稳定性而备受争议,故均未能获得法律上的证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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