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大本如何快速学习?

发布时间:2019-01-29


1什么是司法考试三大本?

司法考试三大本即司法考试教材,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三大本”内容多,篇幅长,2300页,338万多字,因此有人戏称之为“三块儿板儿砖”,不过是司法考试复习必备书籍。

2如何快速学习三大本?

如何快速学习三大本呢,经过很多人的学习总结,我们发现对三大本我们一定要认真的学习至少3遍才可以有所收获!

第一遍阅读,应该是对全书的所有内容进行浏览,但是不要过多去记忆书上的概念和理论。自己可以定一个计划,每天看多少页,不管在书中何处遇到疑难都不要停下,用笔做出标记,然后按照计划把书看完。第一遍看完后可以对照大纲回忆一下,看看都记住了什么,并把没有记住和记得比较模糊的地方用笔做出标记。时间不要太长,大概有10多天就可以了!经过第一遍阅读后,考生对司法考试要求的基本概念就有了一定的理解了,大体上过一遍有个印象,能用自己的语言给说出来就行了。

第二遍的阅读的重点是把第一遍中做出标记的地方弄明白。因为在此之前已经读过第一遍,“二读”可以进行联想,把基本的概念和理论串成一串儿,并写在笔记本上。如阅读第一卷法理学第一章第二节法的价值的时候,要把这节说的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写在纸上。能做到这个程度,就说明这个问题你已经掌握了,可以进行下一节的复习了。打开笔记本,浏览一下每科的各个章节都有什么重点内容,自己是否还有印象。如果还有模糊或者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再次学习,加深一下印象。时间大概用1个月来学习!

第三次阅读教材的阶段要结合做题了,特别是真题,做题可以去学法网司法考试题库。也可以去买相关的复习资料。很多过来人都强调过真题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会懂的,这里我就不解释了。将“三大本”读完两遍后,时间基本上就是7月中下旬了,这个时间可以开始做题,做题的时候要注意,不要认为把正确答案选出来就算是把这个题掌握了,排除法是在考试的时候才用的,而不是复习的时候。尽管司法考试真题的重复率高,但是并不代表原题重复率高。所以考生研习真题要知道每个选项都考的是什么,如果不知道,就请你打开“三大本”进行“再一次阅读”,把这个问题再看一遍,把讲座录音中的这个不懂的问题再听一遍。考生把近五年的真题做完,基本上就把教材的“第三次阅读”进行完毕了,这个时候你再打开笔记本,看每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基本上就可以记住80%以上了,这样去应付考试就会很有把握。

3如何和录音资料结合学习三大本?

最后告诉大家先阅读教材后再听音,先看看哪里不懂,有针对性地听课。一次听不懂就听两次,两次听不懂就听三次,直到听懂为止。当然,录音资料可以在学法网免费下载,条件可以的还可以去买一点相关的司法考试视频资料来学习一下。如果你还觉的不满意,还可以参考这里的东西去学习一下

并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复习方法,如何复习、如何看书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管你是谁,不管你的水平怎样,对司法考试的复习都要充分重视,要特别认真,付出不一定有收获,但不付出就一定没有收获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向其供应钢材 IOOO吨。乙公司提出双方后来签订了补充合同,将钢材供应量改为600吨。而且自己巳经向 甲公司履行了供货的义务。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就乙公司应当向其供应10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未向其供应6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C.乙公司应当就双方约定将供货数量改变为600吨负有举证责任
D.乙公司应当就自己已经向甲公司供应了 6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答案:C,D
解析:
《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 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 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选项ACD正确。

公安机关在侦查高某(女,20岁)故意伤害朱某(女,17岁)案件时,下列关于本案侦查行为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是:

A.讯问高某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B.侦查机关可以在现场询问证人,并应当出示证明文件
C.对朱某的伤害情况的人身检查既可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医师进行
D.除邮件、电报外,侦查人员有权依法直接查封、扣押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
答案:C,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而高某并非未成年人,即便是未成年人,也不是女工作人员进行讯问,而是在场即可。所以,A表述是错误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可见,B表述错误。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对妇女的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所以,C表述正确,系正确答案。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39条、141条的规定,侦查机关有权对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进行扣押,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需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批准。因此,D表述正确,系正确答案。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1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A.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保外就医
B.如发现王某系自伤自残,则不得对其适用保外就医
C.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批
D.批准机关应将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文书抄送检察院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保外就医的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3、4、5款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A、B项正确,C项不正确。第267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白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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