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纪律
发布时间:2021-08-14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参加的考生一年比一年多,2021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同学们都清楚考场纪律了吗,下面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了解一下!
一、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1、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
2、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3、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4、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5、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6、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7、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8、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9、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10、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二、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1、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四十五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结束前六十分钟内,应试人员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司法考试考场纪律的全部内容,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想要了解更多考试信息,欢迎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陈某劝说李某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C:李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
D:陈某让陈小二逃往国外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B.乙
C.甲和乙各承担一半
D.甲承担1/3,乙承担2/3
B.如该裁决是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该人民法院应拒绝承认与执行
C.如该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不符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即可直接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
D.乙公司申请执行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日本法的规定
B项,在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商事仲裁裁决,所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均没有国家,我国就有义务依《纽约公约》对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临时仲裁庭所作裁决,满足以上条件也可依《纽约公约》承认与执行,B错误;
C项,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须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院答复前,不能直接作出拒绝承认与执行的裁定,C错误;
D项,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应适用中国法,D错误。
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承认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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