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三》历年真题(2020-09-10)

发布时间:2020-09-10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1.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后,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所有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

B.黑土公司不应当承担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

C.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D.如侵犯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

【答案】C(本题答案:AC,原答案为C)

【解析】

A项考查各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诉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此项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此项当选。

B项考查证明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一)项规定:“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此项规定,本题中对此承担证明责任的是白云公司,故此项正确。

CD项均考查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根据此条规定,白云公司能够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的并不侵权,此时法院该做的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故此项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此项当选。

D项:《专利法》第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故此项说法正确。

2.甲创作并出版的经典童话《大灰狼》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后,乙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出版社随后未经甲和乙同意出版了甲的《大灰狼》童话,并使用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但署名为另一著名歌星丁,丁对此并不知情。关于丙出版社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C.侵犯了丁的姓名权

D.侵犯了乙的商标权

【答案】A

【解析】

A项考查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是当然享有复制权的,本题中甲创作的作品已经超过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甲已不再对该最怕享有复制权,因此丙的出版行为并没有侵犯甲的复制权,故此项说法错误。

B项考查著作人身权、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由此规定可知,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署名权,故此项说法正确。

C项考查具体人格权。《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丙在甲的作品上署上丁的姓名并且丁并不知情,该行为侵犯了丁的姓名权,故该项正确。

D项考查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本题中,乙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之后丙擅自使用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标权,故该项说法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组成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C.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D.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答案:B,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第1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据此,只要是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就是村民会议的成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也是村民会议成员。故选项A“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表述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据此,选项B说法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据此,选项C“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表述错误,而应当是“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5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据此,选项D说法正确。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D
解析:
【考点】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玛丽的国籍国为甲国,王某的国籍国为中国,双方的经常居住地为中国,乙国为婚姻缔结国。因此,结婚手续可适用中国法、乙国法和甲国法。选项A错误,B正确。根据该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二人共同居住地为中国,因此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选项C错误,D正确。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一种企业?

A、内资企业
B、外国企业
C、合伙企业
D、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C
解析:
【考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详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一般而言只有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主要是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才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于投资者的人格,对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故正确答案应当是C。【陷阱】《企业所得税法》使得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律制度得以统一,此前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来规范,而内资企业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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