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竞争法》每日一练(2020-09-13)

发布时间:2020-09-1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竟争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答案】B

【考点】反垄断调查机制

【解析】

AB项:《反垄断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据上述规定可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没有行政执法职责,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但CD项都错在"执法",根据第一段解析可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没有行政执法职责,更不能授权其他机关或部门执法,两项均错误。

2.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的N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

【答案】C

【考点】行政机关限制竞争行为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ABD项中,相关行政部门并没有实施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也没有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不符合该法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ABD正确。

市交管局限定本市的货运车辆必须购买指定的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属于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C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 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 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 该买卖合同无效
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 脑的所有权
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 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答案: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笫26条、第37条、第20条 的规定为依据。

丁某、白某等人为一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一日,丁某等人购买了一个5个月大的男婴。丁某等人将婴儿带至广西等地欲行贩卖。当晚,男婴生病,丁某等人将其带至县医院治疗,经诊治,该婴儿患有新生儿破伤风。几日后,该男婴呼吸衰竭,随时有生命危险,丁某等人要求县医院放弃治疗,并在男婴死亡后将尸体丢弃。对丁某等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丁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B.对丁某等人应当适用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C.丁某等人造成了被拐卖的儿童死亡,应当对其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D.丁某等人的行为没有直接造成男婴的死亡,不适用加重情节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儿童死亡结果的,当然适用加重刑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构成儿童死亡的条件之一,即便不具备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应认定为造成儿童死亡,仍然应当适用加重刑罚。

共用题干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部的质询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长会议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法与道德的联系【详解】引文表明,近代以前的法与道德在内容上相互渗透,重合程度极高,近现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与道德适度分离,注意两者的调整界限,一般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故A错,历史上的法没有“绝然分离”的说法;C错,古代立法者对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并不严格区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近现代几成通说,但并不表明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考点】法的价值的种类;法的作用【详解】该规定对残疾人的优待,体现了立法者在公共资源分配上的价值取向,即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故A正确。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法的正义价值,尽管表面上的优待看起来不平等,但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正是为了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和无歧视,让残疾人和正常人可以平等地分享公共资源、参与社会生活。故BD错误,应选。C项表述正确,指引是法的规范作用的一种。
【考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详解】《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故选项AB正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3条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据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陷阱】考生应分别掌握提出议案的主体、提出质询案的主体,不要混淆。
【考点】地方人大代表名额【详解】根据《选举法》第1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总额不超过一千名。A项正确。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B项正确。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C项正确。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D项正确。据此,选项ABCD均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