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9)

发布时间:2020-10-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答案】B

【解析】本题较为简单,综观四个选项,A、C、D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说法太过绝对法治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漫长的过程,法治的实现除了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之外,还需要其他条件,如民众的法治意识、必备的科学技术等,可见B项说法明显不妥。

2.在一起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甲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A.用传票传唤甲至法庭

B.将甲拘传至法庭

C.延期审理

D.按甲自行撤诉处理

【答案】D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5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D正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财产分配适用下列哪一种顺序?

A.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B.清算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C.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D.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清算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答案】A

【考点】商业银行的破产清算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由该规定可知,A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小李为某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人员,关于其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时,徇私舞弊,情节不严重,被给予撤职处分
B.拒不承担赡养其年迈父亲的义务,被给予记大过处分
C.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D.因相对人举报其索取贿赂而殴打相对人,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单位追偿相关赔偿费用
答案:A,C,D
解析:
A项依据《行政复议法》第35条,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情节不严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B项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9条第1款第1项。C项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8条,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D项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6条第1款。

甲公司紧挨着城市主干道,南大门旁边就是很多路公交车的车站。甲公司的院墙 长方形,院墙外围是一条公路,但是比较狭窄,且年久失修。乙公司坐落在甲公司的 北面,乙公司的车辆往返于公司和主干道之间、乙公司员工往返于公司和公交车站之 间,只能绕行甲公司院外围的公路走,颇不方便。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后乙公司经过与甲公司协商,签订了一份地役权合同,约定乙公司拥有的车辆、 员工可以从甲公司北门经甲公司厂区内南北大道后出南门,进入城市主干道和公交车站, 乙公司每年7月1日向甲公司支付300万元费用。合同未对其他细节进行约定,双方也未办 理地役权登记,则:

A.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B.因年久失修,甲公司厂区内南北大道上有一个坑,乙公司有权将其填平
C.如乙公司的客户需要穿越甲公司厂区进入乙公司,甲公司应当允许
D.如乙公司在某年的 7 月 1 日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甲公司有权径行解除合同,消灭地役权
答案:A,B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可见地役权的内容依据合同的约定而确定,本案中双方约定的是职工可以通行,没有约定客户的通行权,因此C不正确。

中国公民钱某在华盛顿签发一张支票给美国大时代公司用于相关融资活动,付款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大时代公司在华盛顿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德承公司,德承公司在北京向工商银行请求付款时,工商银行主张支票提示付款的期限已过而拒绝付款。关于该支票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大时代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美国法
B.德承公司向大时代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美国法
C.该支付的提示付款期限应适用中国法
D.如德承公司支票被窃,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票据关系法律适用。A正确。《票据法》第98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本题背书行为地在美国,票据的背书应适用美国法。B正确。《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本题中出票地为美国,应适用出票地美国法。C正确。《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付款题为中国,应适用中国法。D正确。《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付款地为中国,因此适用中国法。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

A.《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重了刑罚
B.《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
C.“重典治吏”是《大诰》的特点之一
D.朱元璋死后《大诰》被明文废除
答案:A,B,C
解析:
《明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故A项正确。“重典治吏”是其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故C项正确。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故B项正确。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但并没有明文废除,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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