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易混淆题型分析

发布时间:2021-10-10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报名的考生也是逐年递增,很多同学对于一些相似题型容易混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些司法考试的易混淆知识点,一起了解一下!

一、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区别

1、事实行为不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表示的内容而产生法律后果;

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4、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正当防卫、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紧急避险等。

5、比如侵权行为的后果是引起侵权责任,而侵权行为人并没有这样的意思表示。行为人在作出行为之时也有意思表示,但是其意思表示的目的与法律结果不同,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使自己获得利益,但是法律规定的后果却是侵权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所以侵权行为就是事实行为。

二、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

1、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前者的主体是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后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2、受贿罪共犯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如果有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将收受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两个方面告知了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如果没有告知,或者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而没有将收受贿赂告知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三、如何区分主犯和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分为两种:一是犯罪集团中的犯罪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除了首要分子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但他们不是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个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同学们根据需求自行查阅,希望本文对大家能有所帮助,考试临近,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200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0年)

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事实判断
B.“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事实判断
C.“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于价值判断
D.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超纲。知识点“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别”已从大纲中删去,仍加以考查,显然不合适。本题为选非题。法律的价值判断是以人确定的主观标准为判断尺度,随判断者的不同而呈现出相关差异;而事实判断是以不受人的意志影响的客观标准为判断尺度。“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价值判断,因为该“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结论是根据主观标准得出的,该结论可随着判断者的不同而存在不同。故选项B错误。
“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于事实判断,因为上述判断的结论是根据客观事实得出的。故选项C错误。基于关于B、C项的分析,可以得出A项说法正确。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不属于法律概念,因为它们没有表达任何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故选项D错误。

甲公司拥有“金猫牌”蚊香注册商标。乙公 司向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蚊香的报价单。甲 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下列有关说法 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乙公司仅发出报价单,尚未签订合同和生 产此产品,不构成侵权
B.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即使没有提供 样品,也尚未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C.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提供了样 品,即使尚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D.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 产,即使尚未交货,仍构成侵权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商标侵权问题。依《商标法》第 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 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 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 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 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本题 中对商标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第(1)种情况,即未经 他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 商标。未生产商品则未使用商标,不构成便权,批量生 产了商品,则肯定使用了注册商标,构成侵权。因此, 本题正确答案为AD。

某村附近有一化工厂排放废水,污染该村耕地和鱼塘。该村村委会请求县环保局公开该化工厂向该环保局申报登记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有关资料。下列哪项说法错误?()

A:村委会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B:该村村委会可以对县环保局提供有关资料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要求
C:该化工厂申报登记的有关资料涉及该化工厂的商业秘密,故县环保局有权直接决定不公开
D:若该化工厂认为县环保局向该村委会提供的有关资料涉及其商业秘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见村委会可以口头提出申请,选项A正确,本题为选非题,不选。第20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可以在公开申请中提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可知村委会可以对县环保局提供有关资料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要求。选项B正确,不选。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县环保局应当书面征求化工厂的意见,如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而不是直接决定不公开。选项C说法错误,应选。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选项D正确,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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