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报考了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客观题真题,感兴趣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91.【理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公证员职业道德的要求?

A. 王公证员在除了做好公证工作外,还自己开办了一家工厂

B. 某公证机构的公证员,经常利用节假日到街上发传单,对自己所在的公证机构进行大肆炫耀

C. 某公证机构的业务做得很好,深受当地人们的信赖,于是此公证机构找到了市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支持对当地的公证业务进行垄断

D. 公证员为一些当事人进行公证,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益处,有时接受当事人的答谢款待也是人之常情

【答案】ABCD。

92.【理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小张为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其行为所可能承担的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或几项?

A. 在调解过程中,受仲裁庭安排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不属于违纪行为

B. 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情节严重,被仲裁委员会除名

C. 保守仲裁秘密,不向外界透露任何与案件有关的实体与程序问题

D. 在仲裁案件时向当事人索取贿赂,枉法裁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答案】ABCD。

93.【刑法】甲、乙共谋盗窃丙的银行卡,乙偷窥到丙的密码,甲盗窃了丙的卡。甲去ATM取钱,乙帮忙望风掩护,显示余额有7万,甲取了出了2万,但骗乙说卡里只有1万,并分了5000元给乙。后甲又自己取了5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成立盗窃罪,金额是7万

B. 乙成立盗窃罪,金额2万

C. 乙成立盗窃罪,金额是1万

D. 甲对乙成立诈骗罪

【答案】AB

94.【刑法】村民甲为了多获土地补偿款,找到负责核定土地面积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让其核定面积时多写面积,并且送了十万元感谢费给乙。乙答应照办,甲因此多获了四十万的土地补偿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乙二人成立贪污罪的共犯,贪污的金额为40万元

B. 甲送给乙十万元构成行贿罪

C. 乙收受甲提供的十万元,构成受贿罪

D. 甲送给乙行贿的十万元,不应从其贪污的40万元补偿款中扣除

【答案】ABCD

95.【刑法】张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李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妻子钱某10万元,后李某知道后,让妻子退还给张某,钱某假装同意,后并未将10万元退还给张某,并将10万元用于家庭生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 李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C. 钱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D. 钱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答案】A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复议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的情形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B.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只能请求法院判令履行法定职责,而不能要求法院直接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
C.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
D.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根据《行诉解释》第56条第2款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A项错误。B项错在公民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经复议后,可以要求法院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B项错误。

A公司在实施收购B上市公司过程中,下列与A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有( )。

A.C公司(系A公司的母公司)
B.D公司(A公司的董事甲兼任D公司的监事)
C.E公司为(A公司的收购行为提供咨询服务)
D.乙自然人(持有A公司的股份30%,同时持有B上市公司1%的股份)
答案:A,B,D
解析: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的,为一致行动人。(2)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为一致行动人。(3)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答案:D
解析: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详解】《宪法》第2条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A选项正确。《宪法》第9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B选项正确。《宪法》第5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C选项正确。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上级人大有权监督下级人大的工作,D选项不正确,是本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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