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3日-27日

发布时间:2020-10-0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广东省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准考证时间

广东地区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三、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四、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汇总

Q: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打印几张?

A:建议准考证打印1-2张就行,有备无患。

Q:法考主观题准考证是黑白打印还是彩色打印?

A: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只要信息完整就行。

Q:法考主观题准考证在哪里打印?

A: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Q:法考主观题准考证的打印要求、纸张以及样式是什么样的?

A:每个地区的准考证要求、样式都是不同的,在登陆进去网站后,需要看清打印的要求(纵横方向,纸张大小等),点击在线打印后弹出来一个网页,上面就是你的准考证样式。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化,老李在抢救时立下口头遗嘱,由三名护士在场见证。市区房子和存款由儿子李刚继承,郊区房子由妹妹李玲继承。后不幸抢救失败,老李死亡。李刚继承市区房子和遗产后,因其原先在市区已经有一套房子居住,将继承的房子租给了房客周某。周某素有前科劣迹,屡次拖欠房租,并胁迫李刚将房屋低价出售给自己。

如果李刚和周某发生纠纷,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李刚和周某是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那么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

A.如果周某承认了拖欠房租,那么李刚对这一事实不需举证证明
B.如果李刚能够证明周某胁迫李刚低价出售房屋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则法院应当认定这一事实存在
C.如果周某申请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房某出庭作证,那么房某在出庭作证前应当签署保证书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8条第2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A项正确。一般而言,对方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证明,B项正确。对于胁迫的事实,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C项错误。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D项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构建过程中借鉴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关于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中的“权力制约”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权力制约论是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首先提出的,强调三权分立、制衡
B.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故权力制约论不适合我国的国情
C.权力制约并不仅仅指分权制衡,还包括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实施的监督原则
D.分权制衡原则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内在统一的一致的,可以为我国所采用

答案:C
解析: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5年选)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答案:C,D
解析:
《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S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律师法》并未禁止律师接受其近亲属的委托,诉讼法也允许律师接受近亲属委托成为辩护人或代理人,故A项错。?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公证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但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对回避无明文规定,故B项错。《法官法》《检察官法》第六章对任职回避作了明确规定,但《公证法》无此明确规定,故C项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2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该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D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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